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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回复] [投诉爆料] 恒生大厦十堰市开发区八年不予办理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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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武汉市 2020-6-2 10:21: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投诉爆料
投诉地: 十堰 » 十堰市
投诉行业: 房管
联系人: 保护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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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保护信息
恒生大厦十堰市开发区八年不予办理房产证

我是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恒生大厦”小区业主,该小区是由湖北永恒置业有限公司2012年开发建设,我于20132月及其不同时间购买该小区住宅时已交清房款和办理产权手续应缴纳的费用,当时并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已入住8年而至今开发企业仍未将业主资料交给市房管局,导致业主不动产产权手续迟迟不能办理,存在着不能在此落户、孩子入学困难、部分业主经商以房抵押融资无法办理等问题,严重侵害了广大业主的权益。20196月份再次向十堰市政府投诉并在秦楚网发布事实及诉求,2019626日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在秦楚网做了回复,提出一是“本楼盘规划审批建设17层,而开发企业实际建设20层,属于违规建设”。但买房时政府相关部门是颁发了“五证”(包含: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见“五证”上墙才购买的,买卖程序合法。既然开发企业有违建楼层,为什么政府部门给予办理预售许可呢?再则,我们购买的房屋是预售许可范围内的,不属于违建,况且开发企业违建18-20层政府监管部门在干什么,而政府和开发企业一直不与我们办理产权手续时侵害了我们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二是提出“该项目土地验收时发现超标准166㎡,开发企业无能力交付300万元罚款”。这难道是业主的责任吗?三是提出“2012年8.6洪灾出现的洪水将开发企业的资料冲了现无法办理《工程竣工备案证》,需要查补,但现在仍未得到落实。2019年7月5日开发区公安分局、区房管局、区建工站与开发企业法人常明召开专题会,要求尽快解决交清全款的购房业主网签备案和产权事宜而至今未落实。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相关部门和市直相关部门工作滞后,回复解决的问题不予落实,将老百姓的大事不当事,业主的权益被侵害不予解决和处理,恳请尊敬的书记及十堰市白浪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为民办事,尽快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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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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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十堰市 2020-6-17 15:28:31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基本情况
恒生大厦位于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浪中路2号,由湖北永恒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恒公司”)开发建设。2011年4月动工,2012年10月份完工,建成一幢20层楼房,1-5楼为商业门面,面积5353平方米,6-20层为住宅,共计60套房屋,面积6307平方米。2012年8月,该幢楼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对外出售,现已销售49套。
二、主要问题
业主反映,于2012年9月购买恒生大厦的商品房,按约定将房屋的办证费用、契税及维修基金全部交给开发商,按合同约定开发商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为业主办理房屋登记手续,截至目前,该小区因土地验收及房屋竣工备案未完成,初始登记尚未进行,至今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
三、调查处理情况
经调查,恒生大厦原规划建设17层,后违规建至20层,市三违办和开发区规划分局已对其进行处罚,该幢房屋竣工后,永恒公司于2014年6月申请规划验收核实,并取得规划核实证明。2014年9月申请土地验收时,因土地实用面积超过批准面积166平方米,其中占用开发区人民医院划拨土地70平方米,经过协调已经补偿到位;另占用国有空闲用地96平方米,因该幢楼与开发区人民医院共用一个红线和 一个容积率,而恒生大厦又是作为单体楼验收,致使容积率大幅度提高,经过土地部门预评,该公司需补交300多万元的土地出让金。
2012年8月5号,我市遭遇特大洪灾,而该公司所建的恒生大厦处于重灾区,部分施工资料被洪水冲毁,造成如今无法取得房屋竣工备案证。
2019年部分全款购买房屋的业主因房屋备案问题再次上访,经与市直相关部门多次沟通,在市直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上访人再次缴纳房屋维修基金等相关费用后,在市房管局的网签手续得以完成,群众担心顾虑的房屋被开发商抵押法院查封事宜彻底解决。
目前该小区不动产证不能办理主要原因:一是300多万元的土地出让金永恒公司无力承担;二是建筑资料被洪水冲毁,无法提供办理竣工备案证所需的相关资料,目前永恒公司正努力收集原始资料,到相关部门查找原始档案。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为确保社会稳定,2020年6月1日,开发区管委会给市政府专题报告,建议按照“三分开、三同时、三核实”的原则,将该小区纳入历史遗留问题进行解决,2020年6月9日,市政府给出回复,要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意见。2020年6月9日下午,开发区党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程从国同志主持召开恒生大厦遗留问题协调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调研员罗光福同志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上对恒生大厦不动产证办理问题进行协调,并对下一步工作安排进行部署。
1、开发区人民医院提供相关资料,配合永恒置业有限公司办理70平方米的土地过户手续。
2、开发区管委会提供相关资料,配合永恒置业有限公司办理96平方米的土地过户手续。
3、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督促永恒置业有限公司提交资料,对需要过户的土地进行评估,再次确定需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待开发公司缴纳所欠土地出让金后,办理土地验收等相关手续。
4、开发区建工站督促开发企业查找建房的相关资料,积极主动办理竣工备案验收。
5、区房管局约谈开发企业,积极配合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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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十堰市 2020-7-10 22:07:2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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