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发改委:
你委报来的《黄冈市发改委关于大别山电厂二期2*660MW扩建工程核准业主变更的请示》(黄发改能源〔2020〕150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内容变更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湖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大别山电厂二期2*660MW扩建工程项目核准的通知》(鄂发改审批服务〔2015〕403号)的项目单位由“中国电力国际有限公司”变更为“黄冈大别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二、请黄冈大别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根据此批复,依法办理后续相关手续。
三、其他事项仍按照鄂发改审批服务〔2015〕403号文要求执行。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