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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荆州市 2020-7-21 16:4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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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15日,我局接到荆楚网移交的关于杨女士对荆州市恒宇精密薄板有限公司(现更名荆州市恒宇建材有限公司)生产的彩铝卷质量问题的举报,经我局执法人员联系举报人以及到现场现场核实,现将相关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一、执法人员与举报人取得联系,举报人提供了购销合同及举报产品存在板材脱漆的相关视频,合同中杨女士于2019年12月3日购买了白灰铝卷3110米,海蓝铝卷2290米。合同中约定收货后如对货物存在异议,需15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供货方,到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供货交付产品符合合同规定,如有纠纷,到供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合同仲裁。经了解,杨女士收货15天内并未提出异议,且已对彩铝板进行了加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湖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市场监管局受理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相关投诉,杨女士采购的彩铝卷是用作生产经营,不属于生活消费,杨女士与荆州市恒宇建材有限公司之间属民事纠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湖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市场监督管理局不予受理,建议走司法途径维权。
二、根据部门职能和职责,执法人员到被举报方恒宇建材有限公司开展相关举报产品的现场检查。该公司向执法人员提交了铝卷原料相关质量证明书及进货凭证,证明了其生产彩铝卷所用的铝卷的合法性。经查询,彩铝卷表面覆盖油漆目前尚无国家强制标准对其进行规范,所以无法进行质量抽检认定质量问题。且杨女士在收到彩铝卷后已对彩铝卷进行了再加工,已经制作成为板房使用,加工使用过程中有诸多因素均会造成漆面脱落。综上,我局决定对该举报不予立案。
最后,感谢举报人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信任,我们将一如既往加强产品质量监管工作,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
2020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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