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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襄阳市 2020-9-4 11:4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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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网友:
接到荆楚网东湖社区《民生热线》网友投诉交办单(网调函[2020]082616号)后,枣阳市教育局、枣阳市中兴学校高度重视,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现回复如下:
《湖北省学校安全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学校的公共场所、建(构)筑物及其设施设备、教学用品等应当符合安全和环保标准。特殊教育学校的场所和设施,应当符合残疾学生的学习、健康和生活特点。校园内运动场等公共场所、教室、宿舍等建(构)筑物在交付使用前,应当由有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对空气中甲醛、苯等挥发性有机物进行检测,并在显著位置公示检测结果;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枣阳市中兴学校根据该条例规定,已委托第三方具有专业检测资质的“襄阳爱屋吉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即将交付使用的中兴学校教室、办公室、学生活动场所等进行了全面专业检测,8月31日,江苏呈祥检测有限公司出具了检测报告,环保(甲醛、苯)检测结果符合相关标准。同时,学校及时把检测结果向社会进行了公布。枣阳市中兴学校即将使用的教室、办公室和学生活动场所等符合环保标准,具备使用条件,请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放心。
枣阳市教育局
2020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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