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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十堰市 2020-8-31 14:5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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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回复:
网友你好,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规定,办理不动产证需权利人依法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对于开发房来说,住户要拿到产权证,要经过两个环节:首先开发企业需依法申请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然后再由住户与开发企业共同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
相对于滨江名苑小区,首先是登记部门未收到开发企业的办证申请及相关材料,登记部门无法启动办证程序。其次经调查,该项目开发建设单位为十堰市任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至今不能办证的另一个原因是该项目未建设完工,未进行竣工验收,不具备办证条件。据开发企业提供的情况,该宗地内规划建设3栋房屋且分三期建设,其中诉求人反映的是一期建筑,已建设完成,二期工程现正组织消防验收,三期还未建设。
按相关规定,一个项目必须全部建设完成并通过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不动产登记和发证手续。但为了解决群众多年不能办证的问题,经相关部门协调同意,对该项目在二期工程建设完工后可对一期、二期项目进行验收,待验收通过后先行启动不动产首次登记,然后由开发企业与住户共同申请办理产权转移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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