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咸宁咸安区事业单位招聘127人公告(含医疗岗15人)已公布,中公湖北卫生人才网特别整理了公告相关信息,以下是公告详情: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0〕10号)要求,结合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事业发展需要,咸安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7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湖北省域内的高校毕业生以及湖北籍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二)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 咸安区在职在编的工作人员; 7. 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曾被机关事业单位除名(辞退)或自动离职等处理的; 8.不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20年咸安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0年9月14日9:00至 9月18日17:00。 报名窗口于17:00准时关闭。届时,审查状态为“退回补充资料”的报考人员,将无法修改、提交个人信息。因此,请尽量将报名、补充资料等操作提前,不要在临近窗口关闭时操作,避免报名失败。 (二)报名方式:本次招聘考试的报名、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等,均通过网上进行。应聘人员可登陆咸安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xianan.gov.cn/)首页,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报名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报名,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三个月内免冠正面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30kb以下,最终效果以打印输出后的大小为准)。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提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在“证件资料”一项中上传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系统将自动生成本人的报名序号,请注意保存。 (三)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每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期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重新选报其他岗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请仔细阅读《公告》、《岗位表》等内容,熟悉相关要求,对需要填写的每一项内容要认真考虑,慎重填报,严肃对待。 2、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报考人员要对照《岗位表》的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并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招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3、相关时间节点的确定: (1)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0年10月(如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即为1989年10月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具体年龄要求请见《岗位表》。 (2)毕业时间以毕业证填写的时间为准。 (3)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30日,“相关工作经历”一般指与相对应的岗位和专业相关。 4.《岗位表》中所要求的学历按岗位表要求进行报考。 某一岗位要求“本科及以上”,具有本科、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均可报考;如要求“仅限本科”,具有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应聘人员为在校全日制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的,不能以较低学历报考。 5.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公告》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应于面试前向招聘单位提供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届时不能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6.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考生,须提供岗位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证明等),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实训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相关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工作经历不作为报考专业工作经历。 五、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时间为9月14日9:00至9月18日18:00,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2.报考人员所报岗位未通过审核的,可以在报名时间内重新选报其它岗位。 六、缴费 1.缴费确认:2020年9月14日9:00至9月19日 18 :00,报考人员缴费确认。缴费成功即确认报名,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2.按(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每位考生须通过网上缴纳考试费用100元。 3.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和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对象,先在网上报名缴费,然后于笔试结束后携带有效证明材料,连同网上下载打印的缴费通知单,到考务办公室现场退报名考务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对象证明由其家庭所在的县(市、区)扶贫部门出具,城乡低保对象和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对象证明由其家庭所在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由于报名系统须通过缴费行为确认报名,故采取此“先缴后退”办法,请予理解。 七、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0年9月23日9:00—2020年9月26日9:00。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咸安区人民政府网,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A4纸),以备笔试、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时使用。 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如有变动,将在咸安区人民政府网另行通知。联系电话:0715-8328247。 准考证和身份证作为笔试和面试入场凭证,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八、笔试 1.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报名人数和岗位计划人数须达到3:1的比例方可开考。报名结束后,若某一岗位报名人数不足3:1,则按比例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并在报名结束后三日内在咸安区人民政府网公示。 2.取消招聘岗位的,退还报考人员缴纳的考试费用。 3.笔试时间:2020年 9月26日 4.笔试课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 5.针对不同招聘岗位,按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分类设考。 6.《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满分均为150分,笔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职业能力倾向测验》)÷2×(2/3)。 7.考生应提前关注考试当天天气、考点附近交通状况等,做好出行和饮食规划。因防疫需要,入场检查时间较长,请考生尽量提前到达考点。 8.笔试成绩、名次查询。考生可登录咸安区人民政府网查询考试成绩及排名。
九、资格复审 1.根据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入围资格复审人数按与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最后一名如出现分数并列则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入围面试人员达不到3:1的,由招聘单位提出取消、核减或者保留的申请,报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报区人社局备案,并在面试公告中予以公开说明。 2. 资格复审时间另行在咸安区人民政府网公告; 资格复审地点:咸安区人社局一楼; 资格审核需提供的资料: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相应的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认证报告等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交纳面试费50元。 3.咸安区以外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须经单位同意,并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 4.对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核或资格审核不合格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所缺人数按笔试成绩岗位排名顺序,报经区人社局审核备案后依次递补。 5.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弃权的,本人须出具书面声明,拍照或扫描、传真发送至招聘单位。 十、面试 1. 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进行。面试重点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确定。 4.面试公告发布之日后不再递补,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对只有一人参加面试的,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最低合格分数在面试公告中予以明确。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十一、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折算比例如下: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计算出来后,对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在咸安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十二、加分政策和个人加分申请 十三、考试成绩排名规则和并列优先原则 考生总成绩依笔试、面试成绩加权求和得分由高到低排名。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笔试科目《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 按以上原则排名后,考生成绩仍相同的,按以下优先顺序进入体检考察: 1.退役军人优先; 2.应届毕业生优先; 3.符合岗位表中已经明确优先条件的优先; 4.学历高者优先。 十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笔试和面试总成绩岗位排名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开展。 (一)体检 (二)考察 (三)递补 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名额空缺,可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递补人员只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产生。 十五、公示及聘用 十七、违纪行为处理 十八、防疫须知 咸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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