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湖北省襄阳市 2020-9-16 09:35:15
|
显示全部楼层
襄阳市襄州区公安局回复: 2020年9月11日,接荆楚网信箱《襄阳市襄州区湾仔小厨》(编号C147)投诉后,我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片警进行督办。现将核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反映的主要问题
居民反映湾仔小厨噪顾客大声喧哗、公鸡等一些列噪音问题,严重影响周边居民居住。
二、调查处理情况
经民警到现场核查,餐饮业禁止屠宰活禽,湾仔小厨已无公鸡活禽。关于顾客大声喧哗问题,民警再次到现场巡查发现10点以后,其店面生意冷清。店主为了自证清白,下一步准备在营业场所装监控设备,接受城管及公安的监督。
襄州区城管局回复: 我局于2020年9月11日,接到襄州区人民政府领导批办件交办通知单编号C147号荆楚网网民留言:“关于汉津路湾仔小厨饲养老公鸡打鸣噪音扰民、顾客喧哗声及炒菜声音噪音扰民”的督办单后,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执法队员对督办单上的问题进行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诉求人基本情况
姓名:无,电话号码:无
二、反映的主要问题
关于汉津路湾仔小厨饲养老公鸡打鸣噪音扰民、顾客喧哗声及炒菜声音噪音扰民的问题。
三、调查处理情况
我局接到督办后,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分管执法中队现场核实,经调查,汉津路湾仔大排档在其院内经营,不属于临街门面,关于晚上顾客喧哗声噪音扰民的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音的方法招揽顾客产生的噪音,由公安机关负责处置。关于炒菜产生的噪音扰民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空调器、冷却塔等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设备、设施,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关于饲养老公鸡噪音扰民一事,执法人员立即与店主沟通要求将鸡处理掉,现已将养得土鸡处理完毕,店主保证今后不会再饲养老公鸡造成噪音扰民事件,给附近居民营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2020年9月14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