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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仙桃市 2020-10-29 08:4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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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网友反映仙桃元泰物业拒绝承担因反水导致的房屋损失的问题。
经查,2018年10月14日,元泰物业公司对小区进行日常巡查时发现,A2小区2号楼2单元204室大门口有污水溢出,敲门没人应答,物业公司前台立即电话通知业主,业主因为不在仙桃,于是安排业主亲戚赶到后,开门发现,室内地面已浸水,物业工程人员现场查看属厨房主下水管堵塞造成。物业公司为了避免业主遭受更大损失,迅速联系专业疏通公司,并先关闭供水管阀门。约半小时后管道疏通人员赶到现场,对厨房主下水立管进行疏通,结果发现管道中有抹布和清洁球,管道疏通后,再次进行了管道冲洗,直至污水能顺畅排出。
2019年6月,业主到市物管所投诉物业公司,物管所到物业公司调查此事,物管所对业主回复如下:因业主本人不在仙桃市工作,要求业主回来后,一同到现场对房屋管道进行鉴定,再商量解决方案。物业公司按照物管所要求,对房屋管道也进行了排查,堵塞原因是因为业主使用不当导致堵塞返水,责任不在物业公司。
2020年1月至9月,业主多次打电话到物业前台,与物业联系,欲与物业负责人商讨此事,但业主本人始终未到场,2020年10月5日,物业公司主动打电话给业主,约其洽谈,但业主声称在通海口镇,未与物业公司负责人见面,直到10月22日,业主与物业公司负责人始终电话联系多次,但业主本人却一直未与物业公司负责人见面。
综上所述,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存在的纠纷,目前各持一词,建议通过司法程序进行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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