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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十堰市 2020-12-21 17:2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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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于12月21日16:12分同问政人电话沟通,问政人反映其购买国际绿松石城27号楼房屋一套,至今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回复如下:我国不动产登记实行依申请登记原则,不动产登记机构只有受理申请后才能启动登记程序。现需该网友同开发商一起持商品房转移登记相关材料并缴纳相关税费后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进行商品房转移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申请后依法启动登记程序,办理不动产证。不动产登记中心已协调开发商尽快为业主办证,开发商回复正在筹备27号楼剩下的户主办证材料和费用,计划3个月内为业主办理不动产登记。如开发商有违约行为,业主也可依据合同依法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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