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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十堰市 2020-12-23 11: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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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您好,您反映的情况收悉。违法停车是对道路通行秩序影响较大的交通违法行为,也是林区交警部门城区长效管理的重点和难点。对违反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相关条款进行处罚。为改善城区道路通行环境,林区公安局先后建成城区全覆盖监控网络,及时发现和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特别是违停加大了查处力度,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对于您所反映的违法停车,由于您没有提供车牌号,如果您对违法停车被处罚有异议,请您提供车辆行驶证到松柏中队以便帮您核实。
安全、文明、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需要每一位居民共同创造。希望广大机动车驾驶人主动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文明规范停车。感谢您对我们交管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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