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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对4类困难群众增发1个月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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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 2021-2-5 17:38: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湖北省民政厅副厅长毕道丽2日表示,湖北省委、省政府对做好春节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早有部署和安排,全省民政系统将确保相关政策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毕道丽说,春节期间,湖北民政部门将对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增发一个月补助金,开展春节慰问。民政部门提前发放各类救助金和补助金,力争将2月份的低保金、特困供养金、孤儿养育金、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助金、残疾人“两补”等资金在春节前全部发放到位,保证困难群众有钱置办年货。

湖北民政部门公布了省、市、县三级社会救助服务热线,并保持电话有效接听,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对春节前后遭遇的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群众,民政部门按急难型救助程序先行救助、后办手续,充分发挥临时救助的“救急难”功能。

民政部门将持续开展“寒冬送温暖”行动,及时对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进行救助,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重病重残低保人员以及有家庭成员“就地过年”的留守老人、儿童等重点对象进行摸排、走访、探视和帮扶,保证他们温暖过冬、平安过节。

民政部门还将指导民政服务机构积极改善伙食、组织文娱活动、营造节日气氛、开展心理疏导,不断提高机构内对象生活质量,努力帮助他们度过一个温暖、安全、充满爱的寒假春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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