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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随州市 2021-6-1 17:0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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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我局迅速安排工作人员予以调查,
经调查核实:经随州市民防办公室核查相关档案资料,白鹤山小区已足额修建人防地下室,且符合小区建设规划。小区修建人防工程满足小区应建面积,符合小区规划即可,法律法规没有强制性规定在每栋民用建筑地下都必须配建防空地下室。
经曾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南郊所调查了解,白鹤山小区是由随州市洪腾房地主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取得有地下室不动产权证(鄂【2020】随州市不动产权第0023652号),现场公示的有《白鹤山银苑地下停车位、储藏室销控表》和《白鹤山银苑地下停车位平面分布图》。调查时,随州市洪腾房地主开发有限公司表示其地下停车位的销售及租赁方案正在向住建局相关部门申报中。目前,商品房(含停车位)执行的是市场价,价格实行报备制,进行明码标价销售。白鹤山小区车位销售价格在其售楼部已进行了公示,均价约12万左右。因随州市洪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完善相关手续,现已暂停销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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