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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十堰市 2021-3-26 10: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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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收到你的来件后,我们立即安排运管局执法一中队进行核查。经详细调查,您所反映车辆鄂C27028为湖北省十堰亨运集团客运有限公司十堰公司的客车,管理机关为十堰市茅箭区运管所,承包经营者为李超,运行线路为:十堰至上津班线客运。针对您所反映的“十堰至上津鄂C27028,每天早上8点多在郧西服务区把车上到县城的旅客用的士车转运,让城区的乘客翻过服务区后山,后山公路的的士定时定点接送人到城区。这种情况持续了几年,也不间断投诉,为什么从未去后山公路查处过?这样的经营行为,是合规定吗?自行降低票价,造成同行之间恶性竞争,扰乱客运市场”的问题。我们安排运管局执法一中队3月23日在郧西高速服务区外围进行检查,没有发现上述反映的问题。因运管部门无法律依据可以上高速路段执法,此车又不属于郧西公司车辆,无法调取车辆动态监控核实,根据现有证据,我们暂时无法认定此车存在上述违规行为。近年来,针对高速服务区违规上下客及利用的士转运客人的问题,我们也采取了相应措施,多次与高速交警及郧西服务区进行协调,形成多部门联合实行监管的格局,前期效果有所改观,但近期又出现此类投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加大执法力度,严查高速服务区外围违规行为,如在辖区内发现类似违规行为,一经调查核实定将严惩不贷。同时,我们也欢迎并感谢社会各界及广大群众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也请大家再遇到类似问题时提供有效举报线索,便于我们开展工作,举报电话:0719-62236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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