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该局将可能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城镇、村庄、医院、学校、厂矿、景区、重要交通干线和重要工程设施分布区,以及山区高位远程隐患点、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削坡建房作为重点地质灾害安全隐患点,全部纳入群测群防体系,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地质灾害防治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明确威胁对象及范围,确定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人、监测人,将防灾责任落实到人,并根据实际情况制订防灾应急预案,落实监测、报警、人员疏散、应急抢险等各项措施。

积极与气象、水务、应急等部门密切协作,及时通报雨情、水情及地质灾害情况,做好汛期风险研判,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强化应急联动,做好预警区域、隐患点受威胁群众的紧急撤离避让工作,严格落实“隐患点加剧情况下必须紧急撤离避让、评估为重大风险的必须紧急撤离避让、强降雨时段无把握的区域必须紧急撤离避让”的基本要求,提升应急处置执行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