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湖北省随州市 2021-9-2 10:29:12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我局迅速安排工作人员予以调查,
经调查核实:经查,该经营户办理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墙布、窗帘、背景墙销售安装服务,门店在红星国际广场建材中心二楼,部分加工操作在寨湾小区,依据当前优化营商环境要求放宽转入门槛,可以一照多址。 根据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职责的通知》(鄂办发[2016]45号)第四条第(二十三)项工商部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职责规定:对未经工商登记,擅自从事小餐饮经营服务,或在规划用途为住宅的建筑物底层和内部设立产生油烟、噪声、异味污染的餐饮、加工、娱乐、宾馆等经营场所,依法予以查处。经本单位现场核查该经营户已办理营业执照。
您的留言是对党委、政府的信任,感谢您的留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