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体系,“未”爱护航!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在这一年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相继施行,今年4月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立,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和指导,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未成年保护工作需要多部门加强沟通、形成合力,才能共同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落细落实。 一、加强规划支撑,统筹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关系国家未来和民族振兴,社会各界要始终把保障未成年人权益和全面健康成长作为促进社会事业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通过民政、卫生健康、教育等部门出台了相关法律文件为促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与经济社会相适应、与人口发展战略相匹配,推动未成年人依法得到特殊优先保护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撑。 二、加大投入力度,改善未成年人生活成长条件 政府部门要坚持统筹规划、利用专项配套资金、福利彩票公益金和其他社会公益性资金,不断增加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和项目建设的支持。一是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地位,推动基本公共教育均衡发展,实施贫困地区义务教育攻坚计划,健全困难学生家庭资助体系,推动“互联网+教育”示范区建设,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保障所有适龄儿童、青少年平等接受教育。二是完善未成年人社会服务体系。健全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充分利用现有社会福利设施资源,建设县级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推动儿童福利机构向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转型升级,为有效保障未成年人生存、发展提供基本需要。 3、 汇聚合力,助推未成年保法落细落实
未成年人保护涉及多个政府部门、多个社会层面,必须要发挥“1+1>2”的作用,各地区可以结合实际成立成年人“一站式”服务中心、“儿童之家”等活动中心,对未成年人提供医疗检查、心理辅导、司法救助、预防教育等一站式服务,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构建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体系汇聚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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