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第三期)
为全面遏制酒驾醉驾交通违法犯罪行为和涉酒交通事故的发生,在全社会形成“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拒绝酒驾,文明出行”的良好氛围,按照2021年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减量控大”工作总体要求,市委文明办和市公安局联合发起了“零酒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活动开展以来,全市企事业单位、乡镇(街道)、社区(村)积极响应,广泛发动,取得了较好成效,酒驾醉驾现象显著减少,文明交通风尚正在形成。
为充分发挥“零酒驾”示范单位的宣传引领作用,有效推进创建活动全面深入开展,市“零酒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季评季考”“阶段推进”工作要求,本着实事求是和全面客观的原则,对开展创建活动成效明显的部分单位进行了考评,经报请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批准,现公示下列单位(附后)为第二批“全市‘零酒驾’示范创建单位”,公示期为10天,自2021年10月19日至10月28日止。
公示期间,欢迎社会各界对被公示单位进行监督,举报电话:0713-2993238。创建过程中单位人员有酒驾醉驾行为的,将被取消参评资格。
文明交通,有你有我。希望广大驾驶员朋友积极参与创建活动,成为“零酒驾”的践行者、推广者、受益者,让我们一起携手,共创文明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
附:公示单位名单:黄冈市东方运输集团麻城宇通有限公司麻城市安源校车服务有限公司麻城市阎家河镇桃林河村村民委员会麻城市安恒驾投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美面玉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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