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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咸宁市 2021-10-25 20:3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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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敦促黄州籍滞留缅北人员劝返投案的通告
缅甸北部地区是针对中国公民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违法犯罪人员集中窝藏地,国务院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联席会议要求各地全力劝返滞留缅北人员。2021年以来,黄冈市黄州区人民政府和黄冈市公安局黄州分局采取多种措施开展劝返工作,大多数非法出境滞留缅北人员已返回国内,但仍有22人不听劝告,至今滞留缅北。这22人(人员信息附后)均为涉嫌非法偷渡出境、有从事电信网络诈骗嫌疑的对象,现给予公开警示,勒令其在今年11月30日前与户籍地派出所取得联系,回国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否则将采取以下惩戒措施:
1、凡是滞留缅北拒不回国的人员,依法冻结其户口,对长期失联或在规定时间内拒不回国的,视情况申报注销户籍;
2、凡是滞留缅北拒不回国的人员,依法停止本年度医保财政补贴,取消本年度安排的所有政策性优惠补贴(助)及向上项目补助申请;
3、凡是滞留缅北拒不回国的人员,依法暂停其名下所有的手机卡、银行卡业务,建议运营商对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账号暂时封号;
4、凡是查明非法出境参与电信网络犯罪的人员,公安机关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关于没收程序的规定,提请检察机关申请法院,依法对其实施电信诈骗的违法所得予以没收;
5、凡是在缅北从事电信网络诈骗、开设赌场、组织偷越国(边)境犯罪和财产性执行案件未到位的人员,依法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6、对滞留缅北拒不回国的人员本人及直系三代家庭成员参军、报考公务员、入党等的政治审查严格把握,原则上视为不合格。
自本通告发起之日起至2021年11月30日前,凡主动回国并到户籍派出所报到者,情节较轻的,可依法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滞留缅北人员家属应主动配合公安机关及时联系劝促非法滞留缅北人员尽快回国投案自首。任何单位、组织或个人不得为滞留缅北等境外人员提供隐藏处所、财物、交通工具,为其通风报信或作假证明包庇,不得提供其他便利条件帮助其逃匿。经查证属实,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黄冈市公安局黄州分局
2021年10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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