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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浙江省杭州市 2021-10-28 07:3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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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黄梅文艺奖全国征稿启事
发布日期:2021-08-17 11:18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激活特色文化,助推文旅融合,繁荣和促进本土文学创作,讴歌美丽黄梅,分享幸福生活,传承黄梅精神,“东山小镇”杯·第二届黄梅文艺奖即日起正式启动。
一、组织机构
(一)指导单位
黄梅县文化和旅游局
(二)主办单位
湖北鄂旅投黄梅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鄂旅投东山小镇)
黄梅县文化馆
黄梅县戏剧创作室
黄梅县文化服务中心
(三)承办单位
《黄梅文艺》杂志社
(四)协办单位
黄梅县五祖镇综合文化站
曹锦军围炉微信平台
黄梅县凤凰城心悦禅茶社
黄梅县黄梅大道电信营业厅
黄梅文艺微信公众号
二、评奖日期
1、征稿时间:2021年8月15日——2021年12月05日
2、评奖日期:2021年12月
3、颁奖日期:2022年1月
三、征文主题内容
黄梅非遗文化、民俗文化,尤其欢迎表现国家级非遗——黄梅戏,黄梅东山文化系列以及东山小镇文化旅游见闻、自然景观、人文思考、文旅探索等方面的作品。
四、征文体裁
体裁不限(小说、诗歌、散文、戏剧、报告文学等),诗歌不少于30行,不超过100行;小说不少于2000字,不超过10000字;其他作品不少于2000字,不超过5000字。
五、征文对象
全国范围内写湖北黄梅的作家、作者
六、奖项设置
本次征文设荣誉奖、评委奖、等次奖、优秀奖和入围奖若干名。
荣誉奖、评委奖各3名,颁发证书;
一等奖1名 2000元 ,颁发证书;
二等奖3名 800元/名,颁发证书;
三等奖5名 300元/名,颁发证书;
优秀奖30名 每名100元或等值精美奖品,颁发证书;
入围奖若干名 每名赠精美奖品;
所有获奖作品刊载《黄梅文艺》东山小镇非遗文化专刊。
七、征文要求
1、参赛作品应确保原创,作者文责自负。
2、参赛作品只收电子稿,发送到大赛征稿邮箱:
245131716@qq.com(戏剧、小说、诗歌),
297235310@qq.com(散文、报告文学),
邮件主题写明【“东山小镇”杯+体裁+作者姓名+标题】
3、每位作者所投作品,不超过两篇(组)。
4、为确保公平,所有参赛作品原创首发,未在其他正规刊物发表,无版权纠纷。严禁作品抄袭、代笔或其他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所有获奖作品使用权归“东山小镇”杯第二届黄梅文艺奖组委会(组委会由主办单位组成)所有,作者享有署名权。
5、参赛作品在文末附上作者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手机、微信)、地址及单位。不需要简历。
八、截稿日期
2021年12月05日24:00,以邮箱收稿时间为准。
九、征文评选
分初评和终评。
1、初评:由《黄梅文艺》编辑部组织专业人士联合初选,入围作品授权《黄梅文艺》杂志、黄梅文艺微信平台、曹锦军围炉微信平台择优发表,将从中遴选进入终评。
2 、终评:邀请知名作家、专业人士担任终评评委。终评采取“读者投票+终审评委打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读者投票权重占30%,评委打分权重占70%。
3、评委作品,不参与评选。
十、活动颁奖
将择时再举行颁奖活动,届时邀请相关单位领导、第二届黄梅文艺奖评委及获奖者莅临颁奖现场,参会领奖。具体颁奖活动议程另行通知。
十一、其他事项
“东山小镇”杯第二届黄梅文艺奖为公益性活动,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湖北鄂旅投黄梅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黄梅县文化馆
黄梅县戏剧创作室
黄梅县文化服务中心
黄梅文艺杂志社
2021年8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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