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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网友
发表于 2021-11-4 14: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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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鄂州市梁子湖区所有卫生院正在谋划定编及落实养老保险工作。首次纳入定编及落实养老保险的对象是 2003 年以前经市、区人社部门办理手续的正式职工,这一批人已被纳入梁子湖区乡镇卫生院定编及落实养老保险名单之内。我们 21 人是 2003 年至 2011 年间,经梁子湖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区人社和卫生部门办理正规手续,目前分布在 6 家卫生院的正式在册在岗的医务工作者。2020年4月我们21人已被纳入区岗位设置管理之内。
多年来,我们恪尽职守、兢兢业业,经过这些年的磨练,我们已成为单位的骨干。特别是在2020年疫情防控期间,我们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面对严峻的疫情形势我们坚守在疫情最前线,选择了“逆风而行”,是当之无愧的白衣战士。
近两年,我们向鄂州市信访局递交了相关上访材料,市里将我们的上访材料转交给梁子湖区处理了,梁子湖区给我们的处理回复是:待第一批正式职工定编及养老保险落实完成后,在考虑我们 21 人。经过多方打听,区有关部门说是像我们这种情况的我市其他两个区都没有定编及落实养老保险,要等其他区先解决了在来考虑我们。据我们跟同学打听了解到的信息,其他区卫生院人员超编较多。我们向我们的单位了解到将2003年以前参加工作的正式职工定编及落实养老保险后卫生院还存在多的空编。在这种情况下都不能把我们办了正规手续招收的人员纳入进来,社会的公平正义何在!
我们 21 人不是合同工,更不是临时工,我们是当年经梁子湖区委、区政府同意,时任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签字,由区人社和卫生部门办理正规手续招收的,大中专毕业后就到现单位工作,我们这 21 人当中年龄最大的已经 46 岁了,都是大中专生一毕业就回到最基层最艰苦的工作岗位,有的在卫生院从事医生、护士、检验、药剂等专业技术,都曾经并且正在为基层奉献着我们的青春与年华,于情于理,都应当把我们纳入到此次定编及落实养老保险之内。
基于以上事实和理由,我们的诉求如下:
请各级领导督促鄂州市尽快依法依规将我们21人纳入定编,同步落实养老保险待遇。
附:诉求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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