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莲心0811 于 2021-12-13 15:40 编辑
作者/ 闵超
“湖北需要发展,更需要绿色发展, 不能拿"经济发展"当借口,得一时之利,破环永久环境。”祖国的强大才能在世界有发言权。发展经济是祖国的硬实力,湖北做为中国大省,要担当起这一该有的责任。但由于种种原因,某些企业只顾自己企业利益,对公司的乱排乱放等问题肆意妄为。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联合出台《湖北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系湖北生态环境保护领域首个综合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能起到社会监督,人人监督的作用。 群众监督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题中应有之义。加强群众监督有利于让绿色发展在阳光下运行,实施举报奖励,让群众积极起来,让绿色发展在阳光下运行,从某种 意义上说,人民群众的监督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就是要让经济发展在群众的监督之下运行。 在相关部门实施奖励与宣传。会同环保部门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评价制度,全面考核党委、政府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情况。会同环境保护部门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和资源损害责任追究各项配套制度,将资源消耗、环境保护、生态效益等指标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评价体系,作为奖惩任用的重要依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党中央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纳入党员干部培养教育来加强党员干部教育与宣传。 每一个环境污染的实例,可以说都是大自然对人类敲响的一声警钟。为了保护生态环境,为了维护人类自身和子孙后代的健康,我们必须保护环境,防治环境污染。只有群众与政府的相结合的监督生态环境问题,那么隐藏于环境污染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将挖掘出来、公布出来,果断地一件件解决,杜绝环境污染问题的发生。保护环境,就是保护我们自己。让我们携手努力相互监督,发现一起举报一起,解决一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做起,积极行动起来,劝告和阻止不环保行为,保护环境,还自己一片干净的土地,清澈的河流,美丽的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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