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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城早知道]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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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河南省漯河市

发表于 河南省漯河市 2022-1-12 15:45: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现将2021年11月公示的5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麻城市奉鲜鲜果融辉店销售的精品香蕉、香蕉

(一)抽样基本情况

1.产品名称:精品香蕉,检验报告编号:2021324974,抽检日期为:2021年10月14日,不合格项目:吡虫啉。

2.产品名称:香蕉,检验报告编号:2021324973,抽检日期为:2021年10月14日,不合格项目:吡虫啉。

(二)核查处置情况

麻城市奉鲜鲜果融辉店销售禁止销售的食用农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对麻城市奉鲜鲜果融辉店立案并予以处罚。

(三)风险控制

麻城市奉鲜鲜果融辉店履行索证索票查验义务,建立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消除销售不合格食用农产品风险。

(四)整改情况

麻城市奉鲜鲜果融辉店组织从业人员加强对《食品安全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并严格履行索证索票查验义务,规范经营行为。及时清理食品,将不符合规定的食品下架。

二、麻城市吉天果行销售的香蕉

(一)抽样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香蕉,检验报告编号:2021324960,抽检日期为:2021年10月14日,不合格项目:吡虫啉。

(二)核查处置情况

经查,麻城市吉天果行销售禁止销售的食用农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对麻城市吉天果行立案并予以处罚。

(三)风险控制

麻城市吉天果行履行索证索票查验义务,建立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消除销售不合格食用农产品风险。

(四)整改情况

麻城市吉天果行组织从业人员加强对《食品安全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并严格履行索证索票查验义务,留存票据备查,规范经营行为。

三、麻城市尹成才水果店销售的香蕉

(一)抽样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香蕉,检验报告编号:2021323215,抽检日期为:2021年9月26日,不合格项目:吡虫啉。

(二)核查处置情况

经查,麻城市尹成才水果店销售禁止销售的食用农产品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麻城市尹成才水果店立案并予以处罚。

(三)风险控制

麻城市尹成才水果店履行索证索票查验义务,建立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消除销售不合格食用农产品风险。

(四)整改情况

麻城市尹成才水果店组织从业人员加强对《食品安全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并严格履行索证索票查验义务,规范经营行为。

四、麻城市袁松销售的生姜

(一)抽样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生姜,检验报告编号:2021324951,抽检日期为:2021年10月14日,不合格项目:噻虫嗪。

(二)核查处置情况

经查,麻城市袁松销售禁止销售的食用农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五十条的规定,麻城市袁松立案并予以处罚。

(三)风险控制

麻城市袁松履行索证索票查验义务,建立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消除销售不合格食用农产品风险。

(四)整改情况

麻城市袁松组织从业人员加强对《食品安全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并严格履行索证索票查验义务,留存票据,规范经营行为。

  

麻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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