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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1日,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应急管理厅、省消防救援总队三部门联合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超高层建筑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通知》指出,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严格限制新建1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不得新建2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确需新建150米以上的,应经城市人民政府审定,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审查后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备案。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上城市严格限制新建2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不得新建50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确需新建250米以上的,应经城市人民政府审定后并通过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抗震、消防等专题论证审查,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备案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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