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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湖北省襄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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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了车位但是物业不同意安装自用充电桩,说没有政策不同意,但是今年1月宜昌市发改委出台了《宜昌市居民小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实施细则》,里面明确说明”原则上,小区管理单位不得以本细则相关条款之外的理由阻挠或妨碍充电设施建设,应支持申请人从居民变压器向电网企业直接报装接电,在申请人提交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与其签订《充电设施建设管理承诺书》。“咨询发改局了他们回复”必须要物业同意,物业不同意也没有办法,政策没有规定物业必须要同意业主报装充电桩请求“。那这样政策不就是空话吗,还非得写清楚物业必须支持业主安装充电桩,物业才会同意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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