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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网友
发表于 2022-7-19 18:2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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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东宝区居民,七月五日中午,骑摩托车至竹皮河边沿河北路与周窝巷交界处,被风吹落的树枝砸穿眼角与鼻骨,住进二医内科大楼ICU两天,后转普通病房治疗5天出院,医疗费共8657.33元。
被砸当时联系了市长热线,被告知属河道管理处管理,河道管理处也联系了我妻子,并提了水果看望。我转普通病房当天,河道管理处来电联系我妻子,认为是我主动撞的树枝,并且没带头盔(他们已调取视频),我接过电话说我撞了树,是不是还应该陪你们树钱?后协商下午见面,下午河道管理处来了三人,问我要求,我说了四点:
1、支付医疗费2、误工费3、营养费4、为表诚意先期支付后续医疗费(我们先期支付了6000元)
河道管理处认可了并缴纳了3000元,后续细节出院后协商。
本人7月12日出院,河道管理处说他们因创城公务繁忙,我们也理解;协商至七月十八日去河道管理处当面谈,约下午3点见面,见面后要我看视频,又说是我撞的树,并说我有责任,我想说:
1、摩托车有速度,树枝往下掉,我骑车向前,不是撞上树枝还能怎样?
2、我是没带头盔,但那是条竹皮河边小路,而且我主要伤的眼角和鼻子。
3,你们一直说我有责任,我不承认就是偏激(当我面和我妻子说我偏激),我有什么责任,我带头盔就不会被砸?
4、这是天灾,谁也不想,但我想说,如果我砍了那棵树,我相信我会被法律制裁并被罚款,因为我破坏公共资源,但我现在被公共资源伤害,没人管我了。
5、我昨天拨打市长热线,今天回复我,要我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是的,我相信我能赢得官司(概率比较大),可是赔付的钱还不够付律师费的,请问我到哪里去寻求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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