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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江苏省苏州市 2022-9-22 11:3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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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楚网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我们收到荆楚网交办关于“家中漏水严重影响生活”的问题后,区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迅速要求区住建局和万寿桥街道调查处理该问题,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回复于您:
经核实,南北天城小区天时居10栋建成时间为2006年,根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漏水的质保为五年,该房屋已过质量保修期,故维修需动用业主维修基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建筑的维修基金是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
因前期召开业主大会对该事项进行表决时,有部分商户不同意动用维修基金维修屋顶,表决结果未满足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的要求,故未能使用维修基金对漏水房顶进行维修。目前,万寿桥街道港务社区将组织业主通过开会沟通、实地查看、民主协商等方式协调业主矛盾,并针对楼顶漏水维修事项重新召开业主大会,再次进行业主表决,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申报维修资金,修复顶楼防水,切实保障相关业主财产安全。
以上回复若有不妥之处,请您谅解。感谢您的留言!
伍家岗区政府办
2022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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