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 2022-11-14 16:39:11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网友反馈《章田寺乡胡厂社区外出务工居民缴纳水费是否合理》的回复
章田寺乡胡厂社区居民饮用的生活用水是由润泽水务七根松水厂生产提供,现就网民反映外出居民缴纳水费是否合理的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公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水利和湖泊局关于重新核定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自来水价格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发改价字〔2020〕134号)文件精神。居民用水收费采取两部制水价,即基本水费和计量水费。收费标准:1.基本水费:用户每月用水不超过6吨(含6吨)收费为18元/月。2.计量水费:超过每月基本水费6吨的部分,按2.5元/吨计量收取。
为了减轻长期外出农村居民用水负担,根据《公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完善我县农村居民生活供水两部制水价基本水费执行方式的通知》(公发改价字〔2022〕117号)文件精神,即:
一、针对农村居民长期外出,无实际用水情况可以报停。报停时间不少于6个月。报停起始日期从用户申请报停次月计算,截止期至重新开通月。用户报停后申请重新开通的,供水企业应尽快恢复向用户供水。
二、报停期间,基本水费为100元/次(每次不超过12个月)。报停或重新开通当月用水量为零的,执行基本水费减免政策。
三、供水企业应当按照“简化、便民”的原则健全完善用户报停或恢复供水相关制度,在显著位置公示相关制度和供水价格,主动为用户报停或重新开通供水服务,不得设置门槛或违反通知规定损害用户价格权益。
章田寺乡水管所
2022年11月14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