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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江苏省镇江市 2023-5-25 08:2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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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您于2023年5月16日通过荆楚网,反映“北宸之光小区不为业主着想”的问题,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物业费高停车费贵”作为本次巡视反馈涉及城建领域立行立改的重要问题之一,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各相关单位以边巡边改、立行立改的高要求,推动整改落实到位。
5月5日,北宸之光小区已完成降价整改,地下停车场收费标准由原199元/月·位降至160元/月·位,并完成降费事宜的相关公告、更改收费公示栏等工作。关于您希望降至120元/月的问题,我中心将会同相关部门积极与开发企业、物业企业协商。
关于您反映16号楼和17号楼临街面,必须进行阳台统一封闭的问题,根据市住建局下发《关于仙女工业园XN24-20地块规划条件的函》(枝住建函〔2017〕34号)第二条:“设计以高层建筑为主,住宅阳台总长度(包括各个方向)不得大于建筑沿墙长度的60%;沿街设置阳台要求封闭。”
关于增设小区周边免费停车位问题,市交警大队将再次前往现场进行勘查,在符合道路安全要求情况下,做到应划尽划。
关于您反映的交警在深夜对小区周边违停车辆贴单问题,根据省委巡视组反馈丹阳馨居、仙女镇北宸之光等小区周边路面停车秩序混乱,市委市政府要求,结合“物业费高停车费贵”整治活动,一方面督促企业降价,另一方面公安部门查处道路违停车辆。5月8日以来,公安部门对丹阳馨居、北宸之光等小区周边随意停放的车辆开展教育劝导,累计粘贴提示单580余份,新增禁停标牌6个,计划在重点区域新增电子抓拍系统30处。
关于您反映物业服务差的问题,我中心将采取下列措施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约履职。一是责令物业企业将服务合同、收费标准等在小区显著位置向业主公开,依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服务质量进行考核。二是开展质价相符督查检查,按照《宜昌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组织工作小组抽查检查全市住宅小区对应物业服务等级标准落实情况,主要检查物业服务人员配备、保洁周期、维保频次、绿化养护、投诉回访落实等内容。对检查落实不达标的,问题线索依法移交城管部门,存在价格执行问题的,依法移交市场监管部门查处。三是推动将小区物业费、公共收益存入由社区、业委会设立的共管账户,依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服务质量考核结果等定期向物业服务企业拨付资金。四是督促物业企业加强对电梯维保单位的监管力度,对业主反映的故障现象,建立台账,及时反馈到维保单位,在完成维修后出具检修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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