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车相撞一方肇事逃逸 扣分罚款拘留且担全责
来源:咸宁网 时间:2024-05-24 0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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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网讯(记者方达星 通讯员蒋敦文)发生交通事故后,第一时间报警,这是常识,但总有人心存侥幸选择逃逸。近日,肇事司机贾某就为自己的违法行为付出了沉重代价——扣分、罚款、拘留,且还要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5月14日15时许,咸安交警大队接到报警称:在横沟东站红绿灯有两小车发生碰撞。民警迅速赶往事故现场。“刚才开车的人呢?”报警人刘先生的一句疑问引起民警高度警觉。 经过民警仔细询问,刘先生非常肯定对方车辆驾驶人不是留在事故现场的周某某。民警在勘察完事故现场后,将周某某带回队内进行询问,同时通过查阅附近监控,对过往车辆进行排查,最终确定周某某不是肇事车辆驾驶人。在视频证据下,周某某承认是其朋友贾某驾驶的肇事车辆。 掌握情况后,民警迅速对贾某进行调查联系,由于贾某电话一直处于关机状态,民警联系上贾某正在上大学的儿子。经过劝告,贾某在5月15下午主动到横沟中队接受调查,在民警的询问下,贾某对自己交通肇事逃逸行为供认不讳。 贾某供述,事发当天,他在咸安区创业公寓与其朋友周某某碰面后,他驾驶周某某借来的车一同前往武汉办事,途经107国道城铁横沟东站路口时,因操作不当与右方一辆小车相撞,造成车上三人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由于双方车辆受损较为严重,双方人员均轻微受伤,加上自身负债累累无力赔偿等原因,贾某便让周某某留在现场冒充驾驶人,自己则躲藏在后方加油站营业厅。在救护车和交警到场后,贾某从加油站营业厅出门躲进厅旁厕所,几分钟后又从厕所出来溜进附近菜地逃离现场,因迫于思想压力和其儿子的劝说,最终投案自首。 目前,贾某因交通肇事逃逸,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公安机关依法对贾某处以记6分罚款1900元并处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编辑:hushaop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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