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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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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民事赔偿一案东湖法庭 康强武汉大学 7月2日就初审了, 传票已经到了。 没有邮寄的。 到东湖法院问了, 网上也接受了。 就医证据收齐了, 过程三个月, 中南医院有不准的。 关系不大。 医疗预算一万六千多。 关键是左手书法残废了, 由于没钱错过的最佳治疗期。 精神方面, 人行道上撞车之后, 精神恍惚, 睡不好觉, 晚上噩梦, 白天幻觉。 被撞一次, 划不来。 就是赔偿了, 也划不来, 耗费的精力很多, 经济上不划算, 身体受伤。 是下午开庭的, 准备上午去, 以免耽误。 就医都没有付费, 法律上不成立。 法律规定责任方承担医疗费, 无责任方可以不垫付医疗费。 没钱就不垫付。 建议保险公司, 最好提供医疗保险卡, 这样就医就有保障。 电话里说, 不准住院, 有的药不能开, 很不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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