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从全市河湖长制工作联席会议上获悉,襄阳市发布第4号河湖长令,要求持续推进幸福河湖共同缔造,打造高品质水生态环境,共同确保碧水保卫战“聚势行动”落地见效。 聚焦推进流域综合治理,共同缔造美好环境。高标准高质量推进谷城盐池河小流域综合治理试点建设,巩固提升宜城莺河幸福河湖试点建设成果,打造流域综合治理示范区、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的样板。积极推进襄阳都市圈河湖长制一体化发展,深化跨界河库“四联”工作机制,加强唐白河、小清河跨省流域联防联治,协同解决跨界河库重难点问题。 聚责提升河库整体水质,多措并举系统治理。深入推进汉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开展城市黑臭水体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加快实施污水管网更新改造,提高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强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持续推进农药化肥减量增效,坚定不移推进“十年禁渔”,严厉打击非法捕捞等违法犯罪行为。 聚力强化岸线空间管控,纵深推进“四乱”整治。常态化规范化开展河库“清四乱”,强化“河湖长+警长”“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全面排查整治河道、水库管理范围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违法违规问题,全面推行河道砂石采运管理单制度,巩固拓展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切实维护河库管理秩序,共同守牢水安全底线。 聚效落实河库管护机制,推动实现长治长效。持续加强河库日常管理保护,建立健全水域岸线垃圾常态化清理处置机制,加强跨界河库水上漂浮物拦截打捞。严格河库水域岸线空间分区分类管控,强化涉水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管。探索构建市场化、多元化河库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推动河库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让良好生态环境成为最普惠民生福祉。 聚能提升领责履职水平,确保工作落地见效。加强河湖长与职能部门协调联动,强化河湖长巡查履职、职能部门监管履职有效衔接工作机制。加大河湖长制政策法规培训力度,提升履行河湖长制职责的能力和水平。坚持河湖长述职制度,强化河湖长制考核问责,组织开展暗访检查,探索建立河湖长责任追究制度,将河湖长制纳入综合绩效考核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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