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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上海市 2013-4-12 01:3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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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想通过正常途径解决难!判罚都是有根有据的。就是那一万块钱被划走有点冤了,钱在儿子的银行户头。如果在交款期限通知最后一天前的任何一天给老太太开个银行账户并把这一万块钱存进去有人问就找家里比较近的说明这是养老的钱就行,就没那么麻烦了。
从银行划走钱这事只要法院有合法手续是可以的(没有的话后面他们也可以暗箱操作补上),最多就是没开行政收费的收据。这点问题对划走这一笔钱来说不算是问题.如果上诉的话就应该算是行政诉讼了,告人家什么呢!没开收据?还是钱莫名其妙被转走了?几百块钱的收据没开就算赢了对方也不会有什么损失。正常途径想挽回这钱的话基本是不可能,毕竟这是法院判决的结果。不然的话就用点极端的方式让计生办把钱退回来。其实这就是欺负老实人的。要是家里有几个人的凶点的他计生办敢干这种事嘛。不早把他家的大门给拆了。
当然这家人的遭遇我还是表示同情的,因为我老家也是段店的,只是很久没回去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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