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口食药安办开展“打假保节日”专项整治活动 2015年春节即将到来,按照区食药监局的安排部署,泉口食药安办组织成员单位开展为期30天的节日食品市场专项检查,整治重点是肉及肉制品;预包装熏腊制品和散装熏腊制品;散装食品、地产品;散装白酒及其制品,面条(粉)、米(粉)、油等小作坊;虫草类保健食品。行动当日共检查4个集贸市场42家经营户,查扣(下架)涉嫌问题食品56公斤。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大力度,确保人民群众节日食品市场安全。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 (一)尽量选择在证照齐全有效的商家购买食品,谨慎购买小摊点特别是流动摊贩所售食品。 (二)尽量选购正规厂家生产的预包装食品,谨慎购买小作坊生产的散装食品,特别是散装白酒。 (三)购买食品时做到“三看”:一看食品包装是否损坏和干净,字迹是否清晰;二看食品标签内容是否齐全(标明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净含量、配料表、制造者或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产品标准号、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许可证号等);三看食品是否变质、发霉、回潮、变色、破碎和是否有沉淀物等。 (四)购买后尽快食用。食品购买后注意在保质期内食用,包装一旦打开,尽量在短期内食用完毕。另外,对于现场制售的肉制品、豆制品等食品,最好加热后再食用。 (五)注意食品的贮存条件。部分食品需要在冷藏或冷冻贮存,购买后要尽快按包装上的要求贮存。(付国华 张艳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