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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湖北省神农架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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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各部门在职的公益性岗位人员,根据林区政策,每半年都应该享受岗位补贴,这项政策,林区就业局也按照党委政府的意图,也确实落实了这项工作。
但在此,我想请问,为什么补贴资金划拨到单位财务后,就被截留了?如果这项政策是林区党委政府对公益性岗位人员一种关怀和关心,那应享受的岗位补贴资金应该切切实实发放到对象手中,让我们这些公益性岗位人员能真正感受到政策的温暖。但补贴从林区就业局划拨到单位部门后,就像石沉大海。我并不知道其他很多单位部门的公益性岗位人员是否是同样的遭遇,但自从纳入公益性岗位,我从未享受到就业局划拨到单位的岗位补贴。
相关规定和文件明确了这项政策,明确了公益性岗位每半年应享受的岗位补贴和具体标准。政策是好的,但在落实上却显的很无力。个人一点小建议,公益性岗位的补贴发放,就业局可以直接根据上报的资料,拟一个补贴花名册,通知各单位部门的公益性岗位对象直接当面领取并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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