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茂龙湾五期交付的房屋及配套设施与合同约定严重不符:
1.销售时开发商以合院中式住宅风格销售,实际交付为商服项目(商铺)
2.销售时同一户型价格因附送院子面积不等而相差很大;交付时无论购买时支付多少费用所有院子均为公共绿化,业主无权使用: 本人所购买的房屋,在媒体广告中宣称,建筑面积约104平米,比同一户型的邻居高出近40万,开发商宣称此为院子费用,院子面积112平,独门独户,土地完全独立占有,私人庭院。在房屋的实际交付中,买受人签订购房合同已约定有院子(签订了院子面积示意图),被相关部门认定是公用绿地,按《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买受人将面临擅自占用或有其他损害绿地行为,将会被城市管理执法局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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