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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黄冈市公布第三批证明事项清理目录,取消各类证明材料38项。至此,黄冈共取消341项各类证明材料,包括教师招录,取消思想品德证明;提取住房公积金,取消家庭关系证明;办理金融授信业务,取消营业执照年检证明;办理生育服务证,取消第一个子女的户籍证明;被继承人死亡,继承人查询存款,不再提供存款查询函等。
2018年,黄冈在全省首个启动创建“无证明城市”,提出在办理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过程中,减少向当事人索要由第三方出具的证明材料,杜绝奇葩证明、重复证明、繁琐证明等。经梳理研究和依法审核,黄冈市政府先后公布三批证明事项负面清单,共取消各类证明341项;市司法局在市直部门中率先公布了本级清理决定,共取消市级司法行政领域证明事项31项。这些证明多数可通过个人承诺加部门核查、事中事后监管方式取消,部分可通过内部核查取消或法定证照代替,少量由于无法定依据取消。
为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万能居委会”、“社区万能章”等问题,在全省率先公布社区(村)开具证明事项保留清单。过去有不少要求当事人自证清白、重复循环、开具部门难以查证、责任倒置的证明,包括“狗咬伤证明”“意外摔伤证明”“提取公积金证明”“居民自产自销证明”“遗失摩托车证明”“健在证明”等,如今,明确由社区开具的只有经营场所证明、婚育证明、失地农民相关证明、政审类证明等12项证明材料,大大减轻了基层负担。
据近几年涉证明事项办件量测算,清理后,黄冈市区每年可少开各类证明约8万件,大幅减少企业、群众办事环节和材料,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取消证明材料倒逼政府职能转变,目前黄冈正通过政务服务一张网,实现各部门信息的互认共享,变“群众奔波”为“数据跑腿”。下一步,黄冈市将打造“无证明城市”升级版,探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以个人声明或承诺代替证明材料,加大失信行为惩治力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解决企业和群众办证多、办事难等问题,不断推动“减证便民”向“无证利民”转变,依法保障和服务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经济社会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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