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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国波士顿任计算机软件工程师近10年后,A先生于2009年夏秋之际回到阔别了11年的老家湖北省浠水县团陂镇。A先生曾在北京大学物理系
读了7年书,1998年获得硕士学位后前往美国留学。A先生原本想返回故土报效祖国,并尽孝于老父老母跟前。然而,出乎A先生意料的是,回国
后不久,本县本镇的岳父B某某因家庭琐事开始横竖挑刺,不断上门寻衅,甚至私下串通公安,弄得A先生苦不堪言。
2009年12月24日上午11时,A先生岳父B某某气势汹汹横闯A家。其时,A先生正在其姐姐家小住,A母因外出购物亦不在家中,只有A父一人在家
。B某某一行六七人在A家围墙外来回奔走大声叫嚣,逼使A父开门。这伙人中有一人在本地恶名远播,外号人称“细瘌痢”,是打架斗殴、寻衅
滋事的惯手。年届七旬的A父见来者不善,吓得躲在屋内不敢开门。B某某一伙用脚踢,用大树筒子将门捣坏,冲进院子,然后将A家堂屋大门推
坏。并恐吓A父若再不开,就破门而入打人砸东西。老人家无奈,只得开门。
B某某一伙人冲进A家堂屋后,推搡并辱骂A父,甚至有人叫嚣着要用雷管炸药将A家楼房炸毁。其中有两人挟持A父,胁迫他打电话催A先生回家
。A父年迈,从未遭受此番场景,对着电话说不清楚,又惧怕B某某等众人凶暴,在电话中并不敢将家门被毁,自身惨遭推搡辱骂挟持等事如实
告诉儿子。A先生起初以为事态并不严重,遂让其姐夫驾摩托车去了解情况。
A先生姐夫来到A家,看到A家大门被打砸损坏,其岳父(即A父)被人挟持,遂电话告知A先生火速赶回。A先生闻言,即刻动身回家,同时拨打
110报警。A先生姐夫在与肇事者周旋时,听到B某某吹嘘说,他们不怕报警,早在肇事前一日,公安方面的关系就已经打点好了。
A先生在归家路上连打五次110,归家之后,又与肇事者巧妙周旋,唯恐肇事者在警方到达之前离开。其中,第一次拔打110的时间为中午12:02
分,而派出所与出事地点仅为10分钟的车程。然而,直到下午近两点半,团陂派出所两位警员杨先元同志(制服)和杨卫林同志(便服)才到
达A家。110赶赴现场速度之慢,显然有利于各类肇事者和行凶者逃离现场,从而逍遥法外。
两位警员到达A家时,A先生正一一质问B某某等六人,是否参与砸坏铁门,六人对此违法行径供认不讳。然而,警员杨卫林同志在制作询问笔录
时,却明确拒绝了A先生提出的应该加上行凶者承认参与砸坏铁门的内容。
做完询问笔录,两位警员叫来了村干部C某某同志。然而,执法人员不去处理砸坏铁门这样侵害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事态,而是开始调解纠
纷——真是牛头不对马嘴,也可见执法人员素质之低下。而后,肇事者之中除两人居于当地因此自行驾摩托车离开A家之外,其余人均乘坐警员
提供的车辆与两位警员同车离开A家。
A家众多亲朋好友得知A家大门被砸,A家老父惨遭惊吓推搡胁迫恐吓之事后,群情鼎沸,要以牙还牙,以图报复。久居美国的A先生,深受美国
法治精神的熏陶,书呆子气十足,极力劝止,要他们相信官府公正廉明,会为普通百姓主持公道。
此后,A先生一直在上访,希望执法部门能够善用公权力。事件发生后的第二天,即12月25日,A先生前往团陂派出所了解事件处理的进展情况
,得到的答复却是模棱两可、不知所云。甚至有一位警员告诉A先生耐心等上两个月,还说这是法律规定的。A先生及其家人去找肇事者要求赔
偿,而这些人却叫嚣说,你们去找警察,警察说赔我们就赔,否则免谈。
无奈之下,12月28日上午,A先生去浠水县信访局会见了浠水县公安局副局长王某某,并将团陂派出所办案报告呈给王某某。王某某看过后在致
团陂派出所的信访批条上要求团陂派出所对自身的行政“不作为”做出答复,并叫A先生下午前往团陂派出所找黄翔所长提出要求。
随即在当天下午3点,A先生即前往团陂派出所找黄翔所长。黄翔所长就两位警员的办案表现,向A先生致歉,并承诺将此事依法尽快处理。
12月29日,因警方并无任何动静,A先生七旬父母深感恐惧,只得前往女儿家避祸。
12月30日上午8点30分,团陂派出所所长黄翔带领两位警员杨先元、杨卫林到A先生家中询问A先生妻子xx,对第一当事人也是最大的受害者年迈
的A父并没有任何的询问,也没有做笔录。按正常流程,应该首先询问最大的受害人。连这些基本的执法常识都不知道,还配做人民警察吗?当
天傍晚,A先生的老父致电黄翔所长询问事件处理的进展状况,因一言不合,黄翔所长极其粗暴地啪一声挂断了A父电话。
连日来,A先生不断奔走上访,曾经先后向浠水县公安局、浠水县政府、黄冈市公安局投诉。然而,直至元旦前夜,相关部门尚未对此事做出相
应处理。
(未完待续)
在本文完稿的时候,A先生发短信给我,提出如下问题:(以下是A先生的原话)
一 何以敝人拨打110报警,肇事者立刻知道?
二 何以敝人从正午12:02开始,连打110五次,直到2:20左右,两位警员才赶到?
三 两位警员到达时,何以并未立即查验肇事者身份?警员是否查验过肇事者身份?
四 两位警员在场时,敝人质问肇事者是否参与砸坏铁门,六人全部承认不讳,何以警员对此无动于衷?
五 事发时,自始至终,家父全程在场,敝人事后方赶到,何以警员仅仅找敝人制作笔录,并未找家父制作询问笔录?
六 警员离去时,何以为肇事者提供交通便利?
七 事发至今,警方是否对六位肇事者制作了询问笔录?
八 团陂派出所何时可以对此暴力打砸、强闯民宅、挟持胁迫、恐吓炸屋等行为做出处理结论?
九 辖区内诸如此类的上门行凶等行为,团陂派出所是否照样如此这般处置?
附录:关键时间一览
2009年12月24日:
12:02PM 拨110
12:28PM 拨110
12:41PM 拨110
12:56PM 拨110
13:05PM 拨110 敝人在电话中大声质疑警方反应速度
13:30PM 接07134781XXX(团陂派出所) 警方询问姓名,确认地址
13:51PM 接13469940XXX(团陂派出所警员) 警员称即刻赶到
约14:20PM 团陂派出所警员杨卫林同志、杨先元同志到达
约14:40PM 杨卫林同志对敝人制作询问笔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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