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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十堰市一个“两手黑”的粮食局局长
“黑”是人们常常形容心地阴暗歹毒,秘密非法的坑害他人捞钱财。湖北省十堰市粮食局局长刘仁祥,就被人们称为一手“黑”钱财,一手“黑”职工的“两手黑”局长。不近距离接触粮食系统职工,不可想象一个局长兼党委书记、市人大代表,竟如此的“黑”!
刘仁祥,1951年生人,调任十堰市粮食局局长之前,是市供销社副主任兼土产公司经理,把土产公司的“海洋商场”等实体掏空后搞垮,被群众称为“胆大折腾”干部,这在领导那里反而成了“开拓型”干部的标志,被提拔为市粮食局局长兼党委书记,后来不知怎么还当上了市人大代表。刘仁祥自1997年3月调任湖北省十堰市粮食局后,立即从他原任职的供销社系统调入亲信多人,安插在市粮食系统并委任为各二级单位重要岗位的负责人:现市粮油食品公司经理张述清(原竹溪县水坪乡供销社职工)、现市红卫粮油经贸公司经理陈宁和,市堰隆公司、燕良大酒店等单位负责人,都由刘仁祥从原竹溪县供销社调入的人员负责。层层提拔制和主要领导独裁制保证了腐败分子“两手黑”局长一路顺风!
1、刘仁祥蔑视法律“黑”钱财
刘仁祥“一路顺风”地做好人事布局后,于1999年12月21日,成立了以自己为董事长的市昌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刘仁祥出资60万元占30%股份,成为民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详见《营业执照》注册号4203011050321、昌发公司2003年10月28日《资本变更前后对照表》)次年,刘仁祥又成立昌发公司下属的正和塑钢型材有限公司,刘又出资“21.4万美元”,成为正和公司董事长和法定代表人。(中加合资经营注册号:企合鄂总字第002742号)国家公务员刘仁祥成了两家公司的老板。2004年2月24日,因职工反映强烈,昌发公司“企业类型”变更为“合资经营(港资)”后,“法定代表人”变更为他人时,(企合鄂总字第003139号《营业执照》)刘仁祥又“以实物形式(公有土地使用权)新增资本290万元”,出资额达到“350万元,占总资本额50%”,成了昌发最大的股东。(公平验字【2003】159号《验资报告》附件2)经查询,至今两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仍然为刘仁祥。在法律已经非常健全的今天,公务员刘仁祥经商如入无人之境,法在刘仁祥面前居然没有任何的约束力,遭到无情的蔑视!
鉴于广大职工的不断举报上访,2004年6月28日,刘仁祥对市政府出具了《关于兼任两个公司董事长的三点情况说明》的书面材料,承认兼任昌发、正和公司董事长,作为股东按照入股的比例,享受了公司每年的股利分配。刘仁祥承认自2001年9月起,每月从昌发“领取了月6000元的工资”,从正和“领取了月7000元的工资”。刘仁祥承认注资“昌发”的“50%的股份350万元”,称为“空股”,事实是将公有“土地使用权”作为自己私人出资的资本。刘仁祥仅仅避重就轻的承认每月领了13000元工资,比工资不知大多少倍的股资巨额收益却避而不谈。(2003年10月20日《昌发房地产开发公司股东会决议》)公务员刘仁祥蔑视法律,把国家公有土地使用权的巨额收益,“黑”进了自己腰包。
2、刘仁祥以权谋私“黑”职工
2001年12月8日,十堰市粮油食品公司未经职代会讨论表决就强行非法改制,成立 新“市堰飞公司”,原公司在册职工350人,除159人退休和内退外,191人强行解除劳动关系。《职工安置方案》规定:“对面粉和面条生产车间,……录用原企业职工,录用人员原则上不低于原企业在职人员的90%。”刘仁祥伙同亲信市粮油食品公司经理张述清,却将本用于安置职工上岗的精加工面粉车间及仓库拆除报废,以各种借口私自贱卖,强行霸占车间公有土地进行房地产开发,建成了“旭日家园”小区,开发商品房250套,又拆除大米车间建成“雅兰居”小区,开发商品房180套,仅安置原公司8名职工,183名职工被刘仁祥扫地出门“黑”下岗,严重危及职工生存。处于孕期的职工余霞被强行解除劳动合同,立即被赶出公司单身楼居无定所,余霞因过去长期在灰尘大的麻袋仓库工作,身患肺癌,丈夫为照顾妻子不得不辞去工作,生活非常困难,余霞丈夫找到原公司反映情况,却被公司领导赶出办公室,因无钱医治,余霞2005 年11 月23日病死在出租屋里。原公司职工代表邱汉松年逾五十下岗失业后,多次上访反映要求合理的安置,公司不予解决,因年龄偏大身体健康状况极差,生活极为艰难靠打短工为生,2007年 9月19日在家中上吊身亡……活得憋屈,死无尊严——下岗工人自杀半年无人管谁之罪?。在共产党员党委书记刘仁祥身上看不到一点为广大人民谋利益的影子,成为吃人民肉喝人民血的毒蛇猛兽,粮食系统职工的苦难就是黑局长一手制造的。
3、刘仁祥弄虚作假“黑”国家
市粮油食品公司欠市工商银行车城路支行本金2268万元,2000年5月18日债权转让协议书,剥离其中不良资产1145万元及利息124万元,转让打包抵押偿还给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市粮油食品公司实欠工行1123万元。改制时公司欠工行负债仍然按2268万元加利息计算,市粮油食品公司《资产处置方案》又重复增加虚假负债1145万元及利息124万元。(见2001年10月31日市粮油食品公司《资产处置方案》)
在职工多次上访举报后,市政府调查组证实刘仁祥在市粮油食品公司改制中存在“擅自更改会计资料,违犯财经纪律”、“越权审批资产损失”等严重问题,(《调查报告》2005年12月21)但这些问题在市国资委给职工的答复中却奇怪的消失了。仅此三项刘仁祥就借改制弄虚作假“黑” 市粮油食品公司 3000余万元公有资产,由政府核销后变成为他自己的私有财产。
4、刘仁祥自买自卖“黑”公有土地
市粮油食品公司地处市内黄金地段,占地60余亩,有大米、面粉、面条等加工车间,设备厂房价值不计,仅土地市场价值就在6000万元以上,刘仁祥借企业改制,没有竞标自卖自买,以100万元将60余亩企业职工赖以生存的公有土地及厂房设备,侵吞为自己“昌发”公司的私有财产。
市红卫粮油经贸公司地处精华地段,占地21亩,2001年因欠市粮食局结算中心109万元,2003年10月18日刘仁祥把红卫粮油经贸公司公有的21亩土地资产,经市中级法院判给自己任董事长的“昌发”公司,成为自己公司的私有财产。(【2003】十中法执字第95号)
通过自买自卖,刘仁祥把粮食系统价值上亿元以上公有土地及资产“黑”成自己私有资产。
5、职工们对“黑”的困惑
职工们不理解,社会主义的改制职工拥护,它应该使人民群众生活工作越改越好,而“黑”局长的改制,给职工生存带来的却是巨大灾难,坑害人民的人,竟然是市人大代表!
“黑”局长作为国家公务员经商,以公有土地“黑”取巨额股资收益,虚增负债3000万元由国家核销后据为己有,把亿元以上公有土地及资产“黑”成自己私有资产。职工多次上访反映,至今竟没有受到政纪国法的惩处!
市粮油食品公司30多年积累的公有财富被黑进了个人腰包,共产党是消灭私有制实行生产资料公有制的政治集团,“黑”局长作为共产党员党委书记,破坏公有制实行自己的私有制,根本堕落成为共产党的可耻叛徒,竟没有被清除出党!
对一手黑钱财一手黑职工的“两手黑”局长刘仁祥的问题,职工们多次上访举报到国家和省,结果转到市里后都不了了之,于职工的根本利益不顾,职工们希望上级反腐败能动真格--直接查处,如果继续转交市和粮食局查处,无疑于包庇叛徒共同作案!!!是劳动群众创造了社会财富,一切归劳动者所有,哪能容得寄生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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