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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武汉市 2011-3-10 15:0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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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荆州飞和拖发少发工资和不交纳保险等的投诉书
您好!
我叫唐义生,本是重庆东野发动机制造有限公司员工(以下简称重庆东野),工作地点在东风云南汽车有限公司皮卡车事业部(昆明)。2010年8月16日起,重庆东野的法人李小蓉和上海飞和实业有限公司合作,并于9月份在荆州成立了荆州飞和专用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荆州飞和),东风云汽皮卡事业部的所有员工全部并入荆州飞和。按劳动合同法,原劳动合同应继续有效,事实上,我虽多次催促,荆州飞和仍未和我签订新的劳动合同,而是参照原劳动合同执行的。我的合同工资为税后21000元/月,分两部分发放,每月15日前发放11000元(税后,实际发放时间为每月的10日),每年1-12月份预留10000元/月在该年的12月31日前一次性付请。10月20日,我被荆州飞和调往荆州。
此后,荆州飞和陆续出现拖欠和少发工资事件,并不报销相关费用、不交纳各类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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