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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广东省广州市 2011-5-11 14:0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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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 5月6日下午,湖北省丹江口市人民法院依法对妨害执行工作的武当山放映中心主任张某、该中心会计王某等四人依法予以司法拘留15日,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居民蔡某受阻挠停工多日的房屋改扩建工程又恢复施工。
蔡某宅基地与武当山放映中心相邻,2009年蔡某经相关部门批准,依法对房屋进行改造扩建。在蔡某建房施工时,受到武当山放映中心非法阻挠,建房工作无法进行。遂后,蔡某将武当山放映中心告上法庭,要求排除妨害,该案经法院一审、二审均判令武当山放映中心立即停止阻挠和侵害。胜诉后的蔡某继续施工时,武当山放映中心置生效法院判决于不顾,再次进行阻挠。 2011年3月,蔡某依法申请强制执行。丹江口法院受理后,负责该案执行的法官多次向武当山放映中心负责人张某及相关人员宣讲法律,耐心细致地做解释疏导工作,但武当山放映中心相关人员拒不履行法律义务,5月6日下午再次组织十余人阻挠蔡某建房施工。丹江法院闻讯后,调集16名执行干警赶赴现场,依法劝告在场妨害施工阻碍法院执行的人员立即撤离现场。可武当山放映中心的主任张某及其父亲张某某、妻子孙某以及该中心会计王某不听劝阻拒不离开,继续妨害法院执行工作。 为维护法律尊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执行干警当即对上述4人依法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强行带离执行现场。当晚,被司法拘留4名人员在执行干警的法制教育下,对自己的错误行为都表示悔过,并保证不再阻挠施工妨碍执行。根据4人在妨害法院执行工作中作用、地位和悔过的态度,丹江法院依法提前解除了对张某某、孙某以及王某的司法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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