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武汉市四环线黄家湖长江公路大桥(以下简称“本项目”)已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并已经武汉市人民政府以武政办[2011]82号文批准采用BOT(基础设施特许权)+EPC(投资、设计、施工、运营一体化招标)模式建设,并同意组织开展投资人招标工作。本项目招标人为武汉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招标代理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投资人进行公开招标,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武汉市四环线黄家湖长江公路大桥是四环线西段和南段之间过长江的重要控制性工程,西接沌口汉洪高速,东接江夏区青郑高速、G107国道,全长约8.9公里,拟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估算总投资约52亿元。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武汉市四环线黄家湖长江公路大桥项目投资人(BOT+EPC建设模式)。中标后,投资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对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含勘察设计、工程施工)、运营管理、债务偿还、资产管理和项目移交等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在特许权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期满后,按照特许权协议的约定将公路(含土地使用权)、公路附属设施及相关资料无偿移交给招标人指定机构。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独立投标或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的资格条件包括: 3.1.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均在中国大陆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3.1.2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合计注册资本9亿元人民币以上(或等值货币,汇率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银行外汇牌价中卖出价为准,下同);2010年末总资产20亿元人民币以上,2010年末净资产达13亿元人民币以上。 3.1.3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2008年至2010年每年均为盈利,且年度财务报表(投标人若为2008年之后新成立的,可附自成立年度起至今各年度的财务报表)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3.1.4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共同具有不低于项目投资估算(52亿)的投融资能力,其中净资产不低于13亿人民币。 3.1.5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且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公路建设市场且处罚期未满的。 3.1.6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合计资质和业绩要求见下表: 资质要求 | 业绩要求 | 同时具备:1、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2、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3、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或专业设计(同时具备公路、特大桥梁、交通工程三个专业)甲级。 | 同时具备:1、近5年内独立成功完成过一项高速公路特大桥施工任务;2、近5年内独立成功完成过一座高速公路特大桥的高速公路勘察设计工作。 |
3.1.7 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超过3名,且联合体主办人应作为项目公司的控股方(出资额占项目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项目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联合体主办人和联合体成员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了联合体协议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派员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或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的2010年财务报表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若以联合体投标,应由联合体主办人携带本单位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各成员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的2010年财务报表原件及上述资料彩色复印件一套,于2011年5月24日至2011年5月30日9:00~11:30、14:30~16:30 (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到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办事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宝丰路1号湖北商务大楼14层)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图表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和标前会议,投标人如需要了解项目及现场情况,可按招标文件提供的联系方式与业主取得联系,业主将尽力提供支持和协助,但如果投标人在考察现场过程中发生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招标人均不负责。 5.2投标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7月25日1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必须于2011年7月25日9:00时至10:00时(北京时间)将投标文件送交至湖北省综合招投标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28号)。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出席。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湖北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hubeibidding.cn)、湖北交通网(http://www.hbjt.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武汉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 | 地 址: | 武汉市黄孝河路47号 | | 邮 编: | 430000 | 联系人: | 谢助兵 | | 电 话: | 027-68820257 | 传 真: | 027-68820257 | | 招标代理: |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宝丰路1号湖北商务大楼1410室 | 邮 编: | 430033 | 联系人: | 张雄胜 张鸿飞 | 电 话: | 027-83600666-8036 | 传 真: | 027-83600777 | 网 址: | http://www.huajie.com.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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