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自
- 湖北
- 精华
- 0
列兵

- 积分
- 21
IP属地:湖北省荆门市
|
发表于 湖北省荆门市 2011-7-13 13:36:16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王珍指责我公司强行开发事实之
澄 清 说 明
一、我公司于2010年12月13日竞得荆土[2010]3号位于掇刀虎牙关西侧地块(原十里牌集贸市场)的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面积4877.19平方米。(其四邻界址及红线用地范围图见附件1)
二、根据挂牌出让后签订的出让合同第16条的规定,该建设项目必须于2011年12月31日前开工,由于该住户的房屋与待开发的地块相邻,而且《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中并没有设计确定的通道。考虑到该住户的出行问题,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领导建议我公司与该居民协商,整合其私房,以化解矛盾。该居民三层私房(第三层为隔热层),其房屋性质为住宅用房(非为商用),根据《荆门市房屋拆迁综合标准》,该房屋有证土地使用面积、有证建筑面积进行补偿的金额合计约100万元。我公司为了能及时开工,多次与该住户协商,军马场社区领导也参与调解多次,我公司经过屡次让步,给出的补偿标准为45m2门面1间(根据该住户的住宅性质和地理位置,本不宜以门面作为补偿,但因房主提出其女儿工作未安置好,要求提供一个门面作为其生活保障,我公司为化解矛盾,方予以了同意)、住房200m2,办证、装修、补偿、过渡安置等费用10万元,按市场价估算,合计约190万元,但是该住户仍不接受。该居民要求补偿80m2邻街门面,住房400平方米、办证、装修补偿及过渡安置等费用,按市场价估算计补偿300余万元。由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建设项目开工日期迫在眉睫,我公司必须完成开工前期的勘探、荷载测试,而荷载测试必须开挖基坑。在无法满足该住户的要求下,我公司于6月20日通知了该住户,出于安全方面的考虑,我们必须封闭施工现场。
以上就是该住户指责我们“挖断其通道,强行开发”的全部过程之真实情况。
三、关于所谓打伤住户居民的言辞,与事实不符
我公司在无法满足该居民的要求后,迫于开工建设日期临近,为了前期的勘探、荷载测试而进行了基坑开挖。该居民手执砖头、斧头打砸我公司项目部的门锁。我公司工作人员在好言相劝无果的情况下,为了维护工作现场秩序,拿掉其手中的斧头。该居民却听取其女之言,躺在地上不起来,并声称为我们所伤。事情发生的过程中,白石坡派出所人员出警赶赴了现场,已了解相关情况。(见附件2)
虽然,事情发展至今天这个状态,我们还是希望能与该住户通过协调,公平、公正地处理好此事,也希望王珍同志尊重事实,能通过合法方式来处理好此事。
湖北众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务部
二O一一年七月十二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