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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人发笑的“午夜禁行令”.
据新华社电 为改进卧铺客车的安全管理,交通运输部决定对卧铺客车实行特别监管措施,提出卧铺客车必须强制安装车载视频装置,推行凌晨2时至5时临时停车休息。(2011/7/25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因为22日凌晨4点左右京珠高速信阳明港附近发生双层卧铺大客车燃烧死亡41人的特别重大事故,交通运输部亡羊补牢,紧急出台了“凌晨2时至5时临时停车休息”的特别监管措施。这种桥塌查桥、楼倒查楼、矿山出事查矿山、食品出问题查食品、半夜出事故就出台“午夜禁行令”的安全事故防范措施,怎么看都类似“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总不能下次中午出个更大的交通事故,再出台一个“正午禁行令”吧。
“午夜禁行令”如果可以真正做到位,在凌晨2时至5时,所有卧铺客车当然不会有事,因为,这些车都停止运行了吗。对于沿途接客、疲劳驾驶、病车上路等等违法、违规行为,重在进行管理和严厉查处,而不是一纸禁令规定某个时间段所有营运车辆必须停车休息。在笔者看来,“夜半禁行令”暴露了某些部门的官僚主义做派,是“懒政”下的蛋,执行起来恐怕有一定得难度。
也许在禁令的制定者看来,半夜三更让卧铺客车上路弊端多多,不如一禁了之。而对于依靠运输谋生的营运商和有出行需求的乘客来讲,恐怕夜间出行,也许更经济更便利。事实上,医治安全事故的良方并不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而是要时刻绷紧安全意识这根弦。虽说亡羊补牢犹为未晚,但不待亡羊便“补牢”岂不更好?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安全监管成功的经验就是常抓不懈,不容半点马虎和侥幸。
安全是人类最重要、最基本的生存要求,它既是人们生命健康的保障,也是各行各业发展的基础,更是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前提。作为监管部门,在安全面前没有捷径可走,更不能存有丝毫侥幸,只有始终把敬畏生命当成自己工作部门的自觉行动,牢牢树立安全意识,处处重视安全监管,才能防患于未然,避免不测发生。对安全监管部门而言,把日常监管当成尊重生命的意识,这正是“情为民所系”的具体体现。如果总是走入何时出了问题就出台一些不切实际的“禁令”、“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这样一个怪圈,那么,将来某一天肯定会出更大的事故。
作者:真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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