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1年5月3日
根据国家能源局和省能源办《关于编制太阳能发电“十二五”规划的通知》要求,切实贯彻实施《可再生能源法》,结合我市“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制订本规划。
一、现状分析
我市属于副热带季风气候,全年气候温和,四季分明,日照充足,太阳能年辐射总量4400MJ/m2,年平均日照时数1870小时,阳光资源相对丰富,适合太阳能发电。目前,我市太阳能发电利用领域为空白。
二、规划内容
“十二五”期间,我市拟规划新建太阳能发电项目。
1、建设布局:该项目建设地址在我市南城新区。南城新区为我市汉宜高速公路以南的区域,规划用地面积23.16平方公里,规划人口20万。该项目围绕将南城新区建设成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实践区、国家级两型社会建设示范区、国家级低碳经济示范区、承接产业转移的先行区、新仙桃的CBD中心区这一总体目标,按照南城新区功能分区,充分利用南城新区内厂房、公共建筑、学校医院及居民还建楼等各种建筑屋顶及立面建设太阳能发电建筑一体化(BIPV)电站,节约土地资源,不需新征土地。
2、建设规模及投资:太阳能发电项目总规模为30MWP,根据太阳能发电建筑一体化工程与南城新区建筑物建设同步的要求,该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建设8MWP,二期建设22MWP。项目总投资7.5亿元,其中一期投资2.2亿元,二期投资5.3亿元,由项目业主出资建设。
3、社会效益:该项目是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符合太阳能发电的技术要求和建筑标准规范要求,建成后,有利于改善我市能源结构,促进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