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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坪北村人 于 2011-12-10 12:17 编辑
12月9日,星期五。荆州市血站到洪湖市新滩镇中心卫生院采集血液,党委政府号召镇直各单位党员干部职工积极参加义务献血。我们中学党支部迅速动员,组织了8名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到卫生院献血。我带领同志们献血后,中心学校还安排了一餐工作餐。
在动员过程中,有些人很不理解,不愿意献血,甚至说一些风凉话,“献血是你们领导的事,是你们党员的事,与我们平民百姓不相干”。此言差矣!献血是中国公民应尽的义务,凡年满18周岁到55岁公民都有义务献血。从生物学的角度来说,一次献血200-300cc是不会影响身体健康的,丧失的血液成分在2-3天内就可以得到恢复。相反,献血一方面可以挽救他人的生命,另一方面,还可以促进自己血液的更新。这是对自己对他人都有益的事情,何乐而不为呢?更有的好处是献血累积达到1000cc后,你和你的直系亲属今后在医院任何时候需要血液都全部免费。(凭你的献血证)
因此,我呼吁全社会,积极参与义务献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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