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会议上,县市区长和市直六部门负责人共商对策
一定要确保校车安全 编者按:从12月3日开始,本报对接送学生车辆安全问题进行连续报道。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长万勇就校车安全问题作出批示,要求对全市校车进行拉网式检查,消除所有安全隐患。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田昌兵在专题会议上要求全市公安机关高度重视校车安全问题,立足公安职责管好管实,并对全市校车及驾驶员实行准入制度和淘汰制度,从源头上减少校车安全隐患。各县市区及市教育、交通运输、安监、监察、农机等部门也闻风而动,共商校车管理对策。昨日,市政府组织召开了全市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会议,并率先出台了《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职责(暂行办法)》,明确了各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在校车管理中的分工和职责。
中国三楚传媒网讯(记者朱小明)校车(包括各类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牵动着市领导的心。昨日上午,副市长柯昌军把各县市区分管教育的县市区长及市公安、教育、交通运输、安监、监察、农机等部门的局长们召集到一起,共商校车管理对策。
校车直接关系着孩子们的安全。本报连续关注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的系列报道,在社会上引起巨大反响,我市接送学生车辆中暴露的问题引起了市领导的高度重视。昨日,市政府组织召开了全市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会议,副市长柯昌军明确表示,接送孩子读书是政府的职责。
校车管理千头万绪,非一朝一夕可以完善,但近期可以做的是对现有校车的规范化和严格化管理。柯昌军要求,对查处的黑车,超速超载、不合技术规范的车辆充当校车的要从严处罚,能淘汰的坚决淘汰。而在对接送学生车辆的日常管理中,则要把好这些车辆的准入、年检和查处关。
各县市区长和6位局长均对校车管理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大家共同的心声是:即使校车问题再复杂,也一定要确保安全。
我市出台校车管理刚性措施
我国的《校车安全条例》正在制定之中。根据实际情况,昨日,我市率先出台了《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职责(暂行办法)》,明确了各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在校车管理中的分工和职责。
《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职责(暂行办法)》规定,各级政府要鼓励和扶持学校为学生提供校车服务,构建“政府主导、市场运营、管理规范”的校车运营与管理机制,并组织各部门对校车进行监管。
公安部门要严把校车准入关,配合学校定期对学生及校车驾驶人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查处不合格校车以及不符合条件的校车驾驶员,严格查处校车违法行为。教育部门要负责与学校、幼儿园签订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督促学校落实安全管理责任,规范校车档案和统一标识。交通运输部门则要对校车驾驶员开展培训,并会同公安、教育部门对各学校校车行驶线路进行勘察,并根据行驶线路情况规范校车接送停靠点。农机部门要加强农村地区的拖拉机、农用三轮车管理,禁止这些车辆充当校车。安监部门要定期通报校车安全管理情况,查找分析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和改进校车管理对策。监察部门则对校车安全管理中存在重大过失过错的责任人,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同时,该工作职责还规定了校车使用单位的职责,要求对校车进行规范化管理,确保学生上下学安全。(朱小明)
学生家长们集体签名,关注校车安全。晚报记者 朱小明 通讯员 张勤 摄 延伸阅读
美国校车拥有“客车的设施,卡车的骨架”。(据《新京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