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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浙江省杭州市 2012-1-17 20:4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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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标方法
1、参加招标的设计单位需将设计方案和甲级建筑设计资质递交十*堰*市文化*体育*局进行资格预审。设计方案需注明设计单位,来稿一律不退。
2、组织专家进行预选,经集体研究表决后,最终确定中标单位。
3、达到招标文件要求但未中标的设计方案,招标人将给予不同程度的补偿。补偿标准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不予补偿;未中标人依其评标综合得分高低补偿金依次为5万元、3万元人民币。
4、送设计方案截止日期:2012年2月20日前
联系地址:湖北省十*堰*市*文化*体育*局(北京北路52号)。
邮 编:442001
联系电话:0719-8692327 13907281955 0719-8125775
十*堰*市*文*化*体*育*局
二0一二年元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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