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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英雄岳飞系列悬疑之谜
冯 平
(按:杭州西湖边有一座岳庙。每年清明时节,总有国内外的无数游客要到岳庙来祭拜岳飞。平时,来参观岳庙的也不在少数。岳飞在出师北伐、壮志未酬的悲愤心情下写的千古绝唱《满江红》,至今仍是令人士气振奋的佳作。岳飞率领的军队当年被称为“岳家军”,金兵中流传着“撼山易,撼岳家军难”的话,表示对“岳家军”的最高赞誉。南宋绍兴十一年十二月(1142),奸相秦桧以“莫须有”的罪名,将岳飞毒死于临安大理寺的风波亭狱中。)
(一)
据史载,岳飞(公元1103—公元1142),河南相州汤阴人,自幼刻苦好学,长大后喜读兵法,勤练武艺,从军后屡建战功。公元1140年,金兵再次入侵南宋,岳飞出兵抗金,迎战金朝大将金兀术率领的主力。他率领儿子岳云,命将士们手持麻扎刀、大斧,勇敢冲进敌阵,将金兵打得一败涂地。金兀术慌忙逃回,差点儿被活捉。岳家军乘胜攻下了朱仙镇,眼看着汴京开封也快要收复了,不料可获全胜的关键时刻,昏君宋高宗和奸相秦桧相互勾结,他们害怕岳飞势力强大起来对自己造成威胁,赵构也怕把钦宗迎回来难保自己的帝位。于是,一天之内连下12道金牌,命令岳飞退兵,使抗金十年的战绩,毁于一旦。
那么,宋高宗一天之内连下12道金牌命令岳飞退兵,“金牌”是什么东西呢?据宋代科学家沈括《梦溪笔谈》卷11中介绍说,“金字牌急脚递,如古之羽檄也。以木牌朱漆黄金字,光明炫目,过如飞电,望之者无不避路,日行五百余里。有军前机速处分,则自御前发下,三省枢密院莫得也”。又史载,古时调动军队的文书,上插羽毛,以示紧急,必须速递。北宋熙宁中,朝廷又增加了更快更紧急的驿传,名为“金字牌急脚递”。这种金字牌并非黄金铸成,是木牌朱漆,牌子上的金黄铸字,是将皇帝的命令以金色书写而成的牌面。目的是“有军前机速处分,则自御前发下。”按宋朝当时的规定,金字牌使用权只限于万乘之主皇帝,连最高政务机构三省六部的中书、门下、尚书及其执掌军队边防的枢密院也无权发用。驿卒领受金字牌以后,以马接力传递,无论是王公大臣,还是黎民百姓,“望之者无不避路” 皆紧急驿传,到达阵前。
据《中国历史1000问》记载,岳飞抗金节节胜利之时,昏庸透顶的宋高宗唯恐岳飞北伐成功,坏了朝政的“和议”,更恐岳飞迎回二帝,使自己皇位不保,加之卖国奸相秦桧百般调唆怂恿。故高宗就在一日之内连发12道金牌,即12道“金字牌急脚递”,赦令岳飞即刻班师。由于“金字牌”是宋朝当时的最高指示,岳飞迫于皇命12道金牌的急令,就只好泪洒告别北方的父老班师南归了。公元1141年,宋高宗解除了岳飞、韩世忠等人的兵权,与金和议。秦桧等人为彻底实现控制军队和压制主战派的目的,更是加紧筹划陷害岳飞的罪恶行径。这年九月,张宪被捕入狱,他宁死不招。十月,岳飞、岳云也被骗入狱。十二月,宋高宗、秦桧终以“莫须有”的罪名,杀害了岳飞、岳云和张宪。
据《说岳全传》记载,岳飞,字举鹏,是南宋著名爱国将领。他坚决抗战英勇杀敌,生前身后深深地赢得了人民的爱戴。在他被害不久,民间就演唱他的英雄传奇,至元明两代,岳飞精忠报国的事迹更是广为传布,时有元杂剧《地藏王征东窗事记》等,明代有传奇《精忠记》,有熊大木的小说《大宋中兴通俗演义》及据熊本删改的邹元标编订的《岳武穆王精忠传》,还有于华玉的《岳武穆尽忠报国传》等等。至到清初,则出现了题“仁和钱彩锦文氏编次”,和“永福金丰大有氏增订”的《精忠演义说本岳王全传》,即《说岳全传》。其前言载,此书问世之后,其影响之大,使过去同题材的作品都相形见绌,从而使其成为这类题材的小说中带有总结性和定型化的作品。此书大约是清朝康熙至乾隆时期的作品。小说中也赋予岳飞形象以过多的封建伦理色彩,作者为要表现他是忠孝仁义的化身,有时竟违背常情。作者把岳飞与奸臣强寇的矛盾解释为前世冤孽,则掩盖了岳飞历史悲剧的社会原因。
(二)
对于岳飞的死因。《中国未解之谜》记载,在抗击金兵的战斗中,岳飞率领的岳家军,常常以一当十,勇往直前,声威大震,甚至金军中都流传着“撼山易,撼岳家军难”的悲叹。可是就在收复中原即将实现的大好形势下,宋高宗赵构却连发12道金牌,下令收兵。岳飞挥泪含恨退兵,不久以“莫须有’的罪名和他的儿子岳云及部将张宪被毒死于风波亭。
史载,直到宋孝宗即位,冤案平反,岳飞墓才迁至于景色秀丽的栖霞岭下。岳飞墓前,铸有两个跪着的铁人,即当时南宋的宰相秦桧夫妇。几百年来,到此悼念岳飞的游人都要唾骂奸臣秦桧。岳飞为秦桧所害,这似乎已成为历史不容置疑的铁案。
据《中国未解之谜》记载,事实上杀害岳飞的元凶并不是秦桧,秦桧当时只不过是元凶手下的一个鹰犬。其一,秦桧没有杀岳飞的权力。有学者指出,当时秦桧虽然很受高宗的信任,但还没到摆布高宗的地步,因此也不能为所欲为地恣意铲除异己。绍兴九年,秦桧正积极对金议和,枢密院编修官胡栓上书反对,并请求皇帝“斩秦桧之头挂诸街衢”。秦桧对此人恨之入骨,高宗已对秦桧有不信任之心,此时秦桧也没敢冒犯杀害胡栓。由此可知,对于战功赫赫的岳飞,秦桧更不可能擅自处置。
第二年,金兵违背和议,一举攻占了河南地区,秦桧惶惶不可终日,深怕高宗因此迁怒自己的和议政策,惶恐不安,自保不足。是时秦桧没有胆子背着高宗杀害岳飞,此时也正要武将对峙形势。何况当时岳飞的狱案又称作“诏狱”,程序严密,外人无法插手。这样即使秦桧权力再大,在当时公开“矫诏”杀人更不符合情理。其二,秦桧及刑部主审岳飞一案,曾上书定岳飞及张宪死罪,但没有定岳云死罪。可上书赵构后,岳云也没能幸免遇难。由此可见,当时的生死大权还是掌握在高宗的手中。其三,秦桧死后,赵构为秦桧制造的许多冤假错案平了反,但唯独对岳飞一案不肯昭雪。而且对许多大臣申请为岳飞平反的奏折置之不予理睬。这一切足以说明,赵构才是杀害岳飞的真正元凶。
那么,赵构出于什么原因要害死自己倚为军事支柱的岳飞?《中国未解之谜》记载,早有宋太祖赵匡胤曾传下秘密誓约,规定后世子孙“不得杀士大夫及上书言事人”,“子孙有逾此誓者,天必殛之”。在北宋历朝,这条誓约执行得非常严格,赵构为何敢违约破例?!这在认为,赵构是杀害岳飞的真正元凶的学者中存在着争议。
还有学者认为,“帝之忌兄,而不欲其归”。高宗眼见岳飞一心要“迎二圣”,即徽、钦两帝一旦回来,自己的皇位就保不住了。他害怕中原光复,因而杀害岳飞。但也有学者认为,并不是“迎二圣”。赵构杀岳飞,主要原因是怕他在外久握兵权,跋扈难制,危及自己的统治地位,对武将的猜忌和防范,是赵宋王朝恪守不渝的家规。只要武将功大,官高权重,就意味着对皇权构成了威胁。岳飞个性刚强,“忠愤激烈,议论不挫于人”,不易与人合作,又流传着“撼山易,撼岳家军难”的惶恐。绍兴七年(公元1137年),岳飞奏请高宗立储:“乞皇子出阁,以定臣心”。同年,他又因守母丧,未经高宗批准,便自行解职,擅自把兵权交给了张宪。这两件事足犯了高宗的大忌。再加上高宗曾在金营作人质,又有从扬州危渡的惊险历程,对金兵始终存在恐惧。对战争前景,他既怕全胜又怕大败。胜则怕武将兵多,功高权重,败则怕欲为临安布衣而不能。他想当个安稳的太平皇帝,因此一心求和。所以秦桧利用岳飞部下的告密来证明岳飞的跋扈,正好迎合了赵构害怕岳飞立盖世之功、挟震主之威的心理,加上岳飞又是反对和议最强烈的主战派。故高宗下令杀害岳飞。
(三)
岳飞是我国历史上著名的抗金英雄。在宋金战役发展到关键时刻,岳飞突然被召回,又以谋反的罪名入狱被害,这对于偏安一隅的南宋王朝来说,无疑是自毁覆国的行为。究竟是什么使得宋高宗赵构对功高盖世、战功赫赫的岳飞谋此下策?
《中外历史之谜》载,史学界有一种看法,认为这是宋金之间达成的一种默契,以杀害岳飞为条件,来换取绍兴十一年(公元1141年)十一月绍兴和约的签订。然而,这一说法不能定论,因为其中有一个重要的证据“兀术遗桧书”的存在与否,至今是个谜。在岳珂编著的《鄂工行实编年》中,载有:“查龠曾谓人曰-----金人谓桧曰:‘尔朝夕以和请,而岳飞方为河北图,且杀吾婿,不可以不报。必杀岳飞,而后和可成也。’桧于是杀先臣以为信。”所谓的“金人谓桧”就是“兀术遗桧书”。此记载至今无证可考,因而引起后世学者的争议。
清朝学者赵翼指出,所谓的“兀术遗桧书”是条孤证,是岳珂所编注的附会之词,因为与秦桧勾结的是挞懒,不是兀术,兀术不会平白无故地遗书给秦桧。宋高宗绍兴八年(公元1138年),秦桧受命与金人和议,当时正任枢密院的胡铨上书坚决反对书中直言不讳地要求奏斩秦桧等3人以谢天下。由于胡铨等人都是反秦桧的强力对手,竭力声讨秦桧的卖国行径。胡铨如此犯言直谏,真有“太岁头上动土”的气魄,俨然置之于生死之外。秦桧对胡铨恨之入骨,迫于舆论压力,秦桧没敢处死胡铨,便办他一贬再贬。著名的主战派张浚深有感而发,“秦桧专权二十多年,什么好事也没干,只是造就了胡铨这么一个硬骨头”。可见,岳飞的生死大权不在秦桧手中。
《鄂王行实编年》中有许多叙事与正史相违背。与岳飞部将王贵对绍兴十年(公元1140年)七月十四日宋金颖昌大战的描绘,有很大不同。岳飞之孙岳珂的《金佗粹编》载《王贵颖昌捷奏》,作宋军杀敌“五百余人”,而岳珂编注“杀敌五千”来夸大战绩。等等。如果杀死岳飞是宋金和约的先决条件的话,那么绍兴和约的达成应在岳飞死后。但实际上绍兴和约生效在绍兴十一年十一月,而岳飞才被害在十二月二十九日(公元1142年1月27日),不能说是“必杀飞和可成”。可见岳珂惟恐犯“指责乘舆”的罪行,改编造了“兀术遗桧书”之说,为其祖岳飞昭雪。其中 “兀术遗桧书”有无,是极其重要的资料。
然而《历史悬疑》中,有学者认为,由于秦桧父子当权时肆意篡改历史,史书中有关岳飞的记载残缺不全,漏洞百出,其中不乏荒诞离奇、面目全非之处,故不能苛求岳珂的错讹和疏略,也不宜对缺少旁证的史料一味否定。也有学者认为,开始制造岳飞冤案是在正式和议之前,这段时间中,宋廷做出了许多自毁长城的事。此时,岳飞坚决反对秦桧的倒行逆施。《宋史﹒岳飞传》载,“金人不可信、和好不可恃,相臣谋国不臧,恐贻后世讥”。同时他给枢密院副使王庶的信中也说:“今岁若不举兵,当纳节请闲”。致使“弦断有谁听”的郁愤心情。而朝廷达到削弱韩世忠等人兵权、肢解精锐部队等办法,如无默契,金兵是不会如此违背常理,原则上达成协议到条约全部履行,中间有一年的交涉时间,是高宗痛下决心杀害岳飞的,是向金兵示意诚信的重要行动。
1141年12月,南宋与金订立和议,规定了东起淮水,西至大散关以北的土地归属金朝统治。南宋皇帝向金称臣。每年要向金朝输送贡岁。当时,宋高宗的年号为绍兴,史称“绍兴和议”。 绍兴和议使南宋与金对峙的局面确定下来。此次绍兴和议是宋金关系史的转折点,它使双方由积极进攻转为长期对峙,而岳飞被害与宋金和约间,究竟有无必然联系,“兀术遗桧书”是极为关键的研究资料,因而更需要揭开它的谜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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