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区容积率不得大于2.5 新建社区要设多功能的"服务中心"
2012-02-24 16:45 来源:株洲晚报 
以后新建社区,要设置社区服务中心,包括公益类服务设施和商业类服务设施,如超市、银行、通信、餐饮、洗衣、美容美发、药店、文化用品店、维修店、社区文体中心、社区生鲜菜场、卫生所等场所。 株洲晚报2月24日讯(记者谭平华 通讯员张敏)昨日,市法制办、市规划局组织相关部门、专家及市民代表,就《株洲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2年修订版)》进行听证。围绕容积率、公共服务设施等话题,大家进行了热烈讨论。
容积率:住宅区不得大于2.5 比原来的标准低了很多
容积率,是建筑面积与地块面积的比值,也是衡量地块开发量的重要指标。容积率越小,小区的空间环境就越好,配套设施建设空间就越大,居民们的室外活动空间也越大。
《修订稿》要求,住宅区容积率不得大于2.5,比原来的标准降低了很多。同时,还明确提出了除公益性设施和城市基础设施外,开发建设用地面积未达到3000平方米的,不得单独建设,注重小区公共环境及配套要求,组团集中绿地面积一般不应小于400平方米。
如果将“容积率”延伸到城市大空间,《修订稿》也提高了建筑退让要求,如城市主干路旁的建筑要退红线超过15米,其中绿化缓冲带(不能是空地)距离为10米,间距缓冲带距离控制为5米。
“关键在落实,希望加大对乱占用公共空间行为的处罚力度。”市民代表邓国琴建议,规划一定要经得起时间考验,城市要规划市民娱乐的公共广场空间,增加公安执勤点等。
一个住宅小区的沙盘模拟规划。刘震/摄 服务设施:临街住宅“商住分离” 新建社区要设服务中心
“非常赞成临街道路住宅的商住分离。”环保局代表说,近年来,不少临街住户投诉油烟扰民、噪音扰民等问题,希望《修订稿》能对以后的开发商起到约束作用。
《修订稿》要求居住及商住用地内商业建筑宜相对集中独立设置,居住用地内临城市道路的住宅建筑底层不宜设置商业。有与会听证代表也提出,希望是“不应设置商业”。
也有代表提出,完全做到临街住宅不设商业,估计也很难。为此,《修订稿》提出了“社区服务中心”的概念,社区服务中心服务半径500至800米,服务人口3—5万人,以后新建社区,要设置公益类服务设施和商业类服务设施,如超市、银行、通信、餐饮、洗衣、美容美发、药店、文化用品店、维修店、社区文体中心、社区生鲜菜场、卫生所等场所。
风光带:两岸80米以内,不得新建高层建筑
“修订稿体现了政府越来越重视城市设计和建设,株洲会越来越宜居。”市民代表张人杰说。
《修订稿》着力优化城市生态景观,加大对城市水体和山体的保护,如规划区范围内坡度大于25%、海拔高度在90米以上的山体以及周边影响用地范围内不得从事开发建设。湘江风光带两岸作为城市景观重要控制区,80米以内不得新建高层建筑。不少代表一致同意此提法,并要求严格控制临江建筑与滨水的间距。
与会代表们还就一些具体提法和数据等提出了建议,规划部门一一进行了记录。“不断听证,体现规划是项公共政策。”市规划局局长边宁表示,株洲将围绕“建设以现代工业文明为特征的生态宜居城市”的定位,通过全城智慧,不断完善城市规划,在建筑风格、城市色彩等方面形成“株洲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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