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的用人之道 文/武当散人 上个世纪70年代,均县一重要的单位来到我老家所在的生产大队选炊事员。 条件是:年轻、有文化、身体健康、思想健康无政治问题、会炊事技术。父亲当时是高小(相当于小学文化程度),应该属于有文化的类型,其他的条件也都符合,就在用人单位和父亲达成用人意向的时候,插曲来了。 原来大队书记说:他是个“老实人”,我不想让他离开生产队,我要让那些不听话的人出去“受点罪“!而他推荐的其他人供用人单位候选,别人一概不要。 无独有偶,我家附近有好多年纪稍微比父亲大点的人,当时丹江口工程局(今汉江集团)、以及省、地区在均县选临时工,我们的大队都选送的是“歪瓜裂枣”,而这些人在工地上辛苦谈不上,毕竟是农村人,在那里都是干活,而且在工地生活水平也很好,一些像汉江集团这样的单位等工程竣工,这些人自然留用下来,而他们的后代也跟着“农转非”、“吃商品粮”。 在那个特殊的年代,农村人的生活水平可想而知。 由于大队书记的独特的用人之道,而成就了那些在农村做梦都不敢想的人突然跳跃农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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